清末民初广州新式社团的萌发

2016-07-26 03:15:13
天府新论 2016年4期

郭 凡



清末民初广州新式社团的萌发

郭 凡

摘要: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结构处于急剧变动和转型之中。广州地处南国一隅,远离政治中心北京,却成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变法维新和民主革命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而孕育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来自新式社团组织的产生。广州作为中外文化交汇点的地理位置、商绅群体的形成、新闻传媒的发展,是新式社团产生的背景因素。

关键词:清末民初 广州 社团 商绅 社团组织章程

一、历史背景

社会团体 (简称“社团”)是一个社会构成的要件。关于社团的概念有各种定义,本文论述的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或公益性质的,具有非盈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的正式组织。〔1〕清末社团称为会社、学会,民国时期称为人民团体或民众团体。在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新式社团的萌生和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特征。所谓传统社团,其主要特点:一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纽带;二是除得到一些乡规民约等习惯法的认可之外,不具有正式的法律地位,有的甚至为秘密结社组织;三是社团的组织结构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四是社团内部管理多数具有专制的特点;五是在类型方面,传统社团只包括血缘组织、地缘组织、业缘组织、信仰组织、慈善组织、帮会组织以及同乡组织等,缺乏纯政治性的、纯经济性的、纯文化性的社团组织。所谓新式社团,其与传统社团区别的显著特征:一是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向业缘关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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