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2016-07-26 03:56杨旦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6年7期

杨旦

[摘 要]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为农村居民共同消费、为农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益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本文将以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为视角,与大家共同探讨农村合作医疗体制。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新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障制度变迁

一、公共产品及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

农村公共产品最早的明确定义来自西方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 》中指出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比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中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用;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可能或者很难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随后,布坎南运用俱乐部理论指出:私人产品可视为只有一个俱乐部产品,而公共产品就是成员无数多的俱乐部产品。

国内学者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大多基于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但又侧重点不尽相同。如秦颖在《论公共产品的本质》 中提到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是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吴立武在《公、私产品界定标准局限性分析》 中指出:公共产品是一种制度安排,政府通过一定制度安排,使应当为公民普遍享用且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

笔者认为: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已然成为公共产品的主要特征。而农村公共产品作为公共产品之一同样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因而陈凤舟《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研究》 中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受益人是农村,且只局限于农村这个特定的区域范围。而白瑞峰《城乡统筹视角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研究》 中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按照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地方性、地域性农村公共产品。

笔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为农村居民共同消费、为农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益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农村公共产品涉及面极广,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公路修建、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以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为视角,与大家共同探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及其变迁过程。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及变迁过程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指以农村居民为对象,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医疗预防保健基金并按一定的比例补偿的各种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现阶段主要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求助制度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三大部分,其中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也是今天的主角。而以合作医疗为主体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轨迹分期林淑周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是农村政社合一体制下的“三级医疗保障网”的产生和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改革开放后至2002年是整个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衰退、解体和重建阶段;第三个阶段:2003年至今,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求助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制度化建设阶段。

笔者则认为这种分期是不合理的。我个人认为:第一阶段应从1949到1980,这是产生阶段;第二阶段从1980到1992,这是衰退期;第三阶段从1993到2002,这是重建阶段;第四个阶段从2003到至今,为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制度化建设阶段。

新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历程大体如下:2003年1月10号,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文件,开始了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的总体布局。要求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政府又把这一目标提前到2008年完成。2010年新农合取得新的进展:参合农民达8.35亿,参合率达95%。2011年,卫生部将“不断完善新农合医疗制度,确保新农合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作为全国卫生工作重点之一。下面以江西省安义县某村级卫生所为例来看新农合在地方的发展。据该卫生所的工作人员介绍,07年当地的参合率达到了85%左右。以后逐年增长,到2011年达到90%左右。到2012年覆盖率达到95%.这余下的5%也可能是因为当地人常年在外打工有关,已在外地买房定居于外地,所有没有在当地参合。而到了2015年,村镇实现全覆盖。

三、结语

虽然新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也受到较多农民的欢迎,但是依然有问题存在,如运行机制问题及公平性问题等,这些问题也事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将加强对此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安合医委员会.安义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2012年1月.

[2]王文娟、王凌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夯实“三农”发展基础[J].宏观经济管理.201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