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顺
(南京审计大学文学院 江苏南京 211815)
·语言文字·
致使型无标记受事前置句的认知研究
刘顺
(南京审计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摘要:致使型无标记受事前置句含有两个表述,它们之间存在着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其中结果是主事件,原因是次事件,表述重心由主事件表达。致使型无标记受事前置句的致使源由一个指物名词性成分充当,它转喻了复杂事件中的原因事件,句式致使意义来源于古代汉语的使动式。致使型无标记受事前置句可以变换为把字句,是因为该类句式中施事宾语具有受事的性质;致使型无标记受事前置句主宾语换位情况不一致,其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致使意义;句式;受事前置句;认知
A Cognitive Study of Chinese Causative Type Unmarked Patient
汉语是分析性的语言,词序是汉语重要的语法手段,句法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对具有一定规律性。吕叔湘(1946)曾指出:“拿施事作主语、受事作宾语,是有很坚强的心理依据的。”[1]陈平(1994)提出充任主语和宾语的语义角色优先序列:施事>感事>工具>系事>地点>对象>受事,即在充任主语方面,位于“>”左边的语义角色优先于右边的角色,在充任宾语方面则正好相反,位于“>”右边的角色优先于左边的角色。[2]科姆里(2010)是这样给主语定义的:“典型的主语是施事和话题的重合,也就是说,从各种语言看,最明确的主语是同时也是话题和施事。”[3]125可见施事充当主语,受事充当宾语是很多语言的普遍特征,汉语更是如此。学界也普遍认为汉语基本语序是SVO语序,即“施事—动词—受事”语序,但在现代汉语中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受事—动词—施事”语序,本文研究的即为其中一种具有致使意义的“受事—动词—施事”语序的句式。例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