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波
“档案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对档案进行类别的划分。就其分类对象来说,档案分类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档案实体分类,是指对档案室所存档案实体类别的划分。通过分类可使零乱的档案材料系统化、条理化,并可根据分类编制各类档案的档案号,确定它们的排放位置。第二种是档案信息分类,也可叫做档案检索分类,主要用于档案文件的检索,也可作为档案文件分类组卷的参考。这两种分类是不同性质的分类,其目的、作用和分类体系各有特点。在档案分类过程中应加以区别,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档案工作的需要。
1 档案实体分类
档案实体分类的对象是本全宗内各类具体的档案,其主要作用是便于对全部档案进行档号的编制和档案的上架排列,方便对档案的利用,便于及时发挥档案的作用,所以每个全宗都要编制切合实际的档案实体分类方案,在编制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类目科学、层次清楚,要符合分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一,档案类目的划分应具有客观性。列宁说:“分类应当是自然的,而不是纯粹人为的,即任意的。”档案是机关活动中形成的,来源于实践,所以必须遵循档案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分类。要科学地选择分类方法,合理地设置类目,能够系统地、最大限度地反映本单位的历史面貌。第二,分类体系应有逻辑性。一个全宗内的档案是机关在处理各种事务中形成的,纵横联系十分复杂,所以分类体系的构成要力求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