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润 雪小飞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我国的罪犯权利保障还存在很多弊端。本文针对现如今我国罪犯权利保障近况,联系罪犯权利的维护对法治社会建设发展的影响,探究如何完善罪犯权利保障制度,以推进“四个全面”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
关键词:法治;罪犯;罪犯权利;保障
1 罪犯权利相关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发展,社会文明与法治程度日益提高,罪犯权利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尤其是“四个全面”提出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家专门行刑机关在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同时,不仅对罪犯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有关的其他权利给予了相应保护,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罪犯
罪犯作为特殊群体,享有普通公民所不具备的特殊权利。然而,目前社会上对“罪犯”概念泛化现象越来越突出,许多人认为只要是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就永远是罪犯,却不知道一旦刑罚执行完毕,罪犯便恢复到一般的民众。这种局面不但不利于罪犯的思想教育和改造,还会加重他们的自卑情绪,以至于再次走上犯罪的覆辙之路。由此可知,对“罪犯”一词进行界定对于法治化建设至关重要。罪犯,亦称犯人,广义上是指被生效的刑事判决定罪量刑并且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一切罪犯,即被判处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权利刑等各类刑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