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草水本刊特约记者
一个谱两个调
文|草水本刊特约记者
《劳动合同法》到底咋样。带着这个问题走访调查职工时,得出几个类型性结论,一、说不清。这部分职工跟企业关系还算和谐,缺少对《劳动合同法》的研究冲动。二、不错,对咱们弱势群体有帮助。这部分职工多是《劳动合同法》的既得利益者,如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中获益。三、还可以,但打官司是真闹心。这部分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缺少基本了解,务工时,权利遭到侵犯,缺少最起码的证据。四、好哇!只要有理有据,拿《劳动合同法》打官司,一打一个赢,有时都不用打官司,跟领导一掰扯,他就服软。这部分职工精研过《劳动合同法》,务工时有前瞻性,会用各种手段保护自己。
作为本刊特约作者的沈阳退休律师于久儒称:“务工前,要先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务工后,要注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各种证据。到时候,不出纠纷便罢,出了纠纷,你就可以占有先机,把官司打赢。”
他谈起自己退休前接的一桩劳动纠纷官司,就很有代表性。
申女士在一专卖店当营业员近4年,2014年春节后一天,她突然接到辞退通知。店长说是上边公司考虑到效益不佳,要裁员,并非个人能力原因或有什么过失。申女士找到公司,被告知,公司已调她去另一专卖店,若不同意,就视为自动离职。那家专卖店离申女士家非常非常远。
最最关键的是,那4年,公司一直没跟申女士签《劳动合同》。
于律师分析说:“这家单位没跟申女士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