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我,当兵了,是武警,正值青春十八。
秋风凉,枫叶红,雁飞北时,便是真正地进入深秋了。
深秋的季节,当兵的日子。
那一年,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日子穿上军装离家的。
第一节:秋风起,从军去
自记事时起,我就受家庭的潜移默化,对穿军装的人有着近乎图腾般的崇拜,也好在脖子上整日挂一把爸爸给我做的木冲锋枪——说是枪,糟蹋了一切对枪的高尚形象,因为那充其量也就是有三分形似枪的烂木头,但既便如此,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钟爱,就是睡觉,也是抱着它——抱着它,在梦中,我一次次地演绎成潘冬子、张嘎似的小英雄。
稍长,上学了,我英雄梦依然,军装梦依然,还成了村中孩子们中为首的“总司令”,每天放学后,便与邻村的另一伙“敌军”各占一个山头,然后双方激烈攻占。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枪仍是木枪,炮就是泥巴。敌我装备一样,于是乎,一时间,双方阵地泥弹土炮满天飞,一张张俊俏的小脸顷刻间都俨然成了一只只城市中的流浪猫狗,浑身脏兮兮而浑然不觉。直杀得天昏地暗,直打得各自的妈老汉手握荆条凶神恶煞样吼着回家吃晚饭才罢休。有时甚至被妈老汉边用荆条抽疼得直跳,还一边邀约“明天我们继续一决高下。”
每当这时,总有村中的老辈们笑着拍打着我的屁股说:“毛主席老人家硬是没有说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打仗闹革命,也有种根,想当年他姥姥就是条汉子……”
而每每这时,我总是一脸得意,一脸荣光地高昂着头,像只骄傲地、高傲的小马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