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辰

摘要:《新预算法》的出台已使得我国地方债券的发行正式合法化,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入到地方债券发行的行列中,而在地方债券发行制度设计中,其发行规模、期限、种类和利率等都不可避免成为发行时需考虑的重要环节,因此,对地方债券利率影响因素的探讨和分析可在完善地方债发行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有关地方债券的理论成果。
关键词:地方债;利率;政府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6-0141-02
一、引言
地方政府债券,俗称地方债,这是一种利用政府的信用原则而发行相应额度的债券,并以此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通常作为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或公共机构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
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就曾发行过地方债券,其目的多是为了修路建桥而筹集相关资金,但中央出于对地方政府承债券能力有所疑虑,故而于1993年明文制止了发行地方债券的行为,且在《预算法》中也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随着1994年分税制在我国建立,地方政府在承担多项职责的同时,其大多收入却集中上缴中央,使得地方政府在资金短缺的状况下开始纷纷建立融资平台,并迅速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融资手段。截至2009年底,地方政府通过这些融资平台,贷款已达到7.38万亿元,同比增长了70.4%。此时,由于融资平台规模的过度扩张,相关的运作管理机制却不够规范,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存在巨大风险,再加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因此,同年国务院同意在财政部的代理下发行地方债券,此次发行规模为2 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