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安
在初中物理教学中,概念是物理大厦的基石,却往往为教师和学生所忽视;殊不知,没有对物理概念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其他一切都为空中楼阁.由于缺乏对概念的深入了解与认识,对一些常见的问题,学生却屡屡犯错.下面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点体会.
一、在教学中,要全面阐述惯性,并指出其与惯
性现象的区别
通常,大多数物理教师都能由牛顿第一定律得出,惯性是物体固有的属性,是物体保持本身运动状态不变的一种性质.然而,往往不能解决学生心中的困惑:一个物体受力由静止变为运动,或由运动变为静止,既然物体具有惯性,具有保持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原来静止的物体应该保持静止,原来运动的物体应该保持运动;惯性是一切物体都具有的,那么受力(非平衡力)的物体的惯性是否还存在?这是教学难点,涉及对惯性的深刻理解.在教学中,教师必须阐明惯性现象.惯性现象,顾名思义,就是与惯性有关的现象.常见的惯性现象有:汽车启动和刹车,车厢里的人会后仰和前倾;运动员赛跑至终点要过一段距离才能停下来;等等.这些事实现象,都是由于物体受非平衡力而改变了运动状态,也说明了物体在受力情况下依然具有惯性.惯性是物体的性质或特点,而惯性现象是一个事实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物体的惯性得以体现,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关系可以说是反映被反映.这只是初步解决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