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茜
防范大宗商品信用证交易下的风险
文/陈茜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常用支付方式的一种,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舞台上扮演着传统稳健的角色,在大宗商品的交易市场中更是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然而,统计2005年以来中国信保大规模承保信用证支付方式风险的出险数据后,我们发现信用证并非绝对的安全。2005~2012年,中国信保处理的信用证出险案件1200余宗,金额约3亿美元,其中,涉及大宗商品交易的案件100多宗,金额约2亿美元。
价格波动,买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2008年8月底,国内某钢铁企业M向Y国买方出口一批钢材,约定LC30天的付款方式,买方在A国某银行开立了不可撤销信用证,M装船取得相关单据后于当年9月3日通过国内通知行向开证行交单。开证行一直没有付款。
经调查,开证行方面确已收到M企业提交的全套单据,没有提出任何不符点,对于国内通知行的多次电文催促,一直不予回复,单据也未退回。我公司在向买方施压过程中发现,因国际钢铁价格下跌,买方不愿以原价继续履行合同,利用其与银行的良好关系,授意银行暂时不要付款。
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大,加之其一般具有较长的付款周期,经常出现应付款日时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一旦超过买方利润空间,买方自然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买方发生道德风险和进行“逆选择”的概率大大提高。同时,大宗交易因金额较大,买方一般会选择与自己相熟的银行开证,以获取大额授信,这种唇齿相依的关系使买方对银行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