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昆明中支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2016-09-10 07:22
时代金融 2016年25期
关键词:实施方案抵押贫困地区

全国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任务尤其艰巨。到2015年年底,云南全省尚有农村贫困人口471万人,居全国第二位;国家级贫困县88个,居全国第一位。脱贫攻坚已经成为云南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脱贫攻坚,资金不可或缺,金融支持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云南脱贫攻坚战打响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逐步完善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

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人行昆明中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统一部署,牵头起草了《云南省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全省实施。方案明确了云南省“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方法举措和保障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推动制定《云南省扶贫贴息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支持农信社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小额贷款。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支持贫困地区农户改善住房条件。

加强配套机制建设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力度,完善配套机制建设,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建立了由昆明中支牵头,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金融办、云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组成的云南省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加快推动建设云南省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争取8月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等基础信息与金融服务信息的有效对接共享,为金融扶贫信息的精准采集、监测分析和统计评估提供基础平台,夯实金融精准扶贫基础。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其制定“十三五”金融扶贫规划和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紧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

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按照总行“两权”抵押试点工作要求,昆明中支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核印发各试点地区,并上报国家指导小组备案。试点地区人民银行按照“两权”抵押试点工作要求和省级实施方案,推动和牵头制定了当地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方案。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57.29亿元和5.95亿元,比年初分别增加1.73亿元和0.61亿元。其中3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和6个农土抵押贷款试点贷款余额分别为15.82亿元和1.52亿元,比年初分别增加2.48亿元和0.63亿元。截至6月末,试点地区农房和农土抵押贷款不良率分别为2.26%和4.96%,比年初分别降低0.75个和13.88个百分点。

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2015年至2016年6月末,全省累计对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和扶贫再贷款58.27亿元,贫困地区再贷款实行比正常支农再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降1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6月末,贫困地区支农和扶贫再贷款余额32.15亿元,占全省支农再贷款(含扶贫再贷款)余额的77.23%,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16年4月以来,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开办了扶贫再贷款业务,截至6月末,全省扶贫再贷款限额增加到37.2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5.96亿元,累计对全省19个贫困县2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6.82亿元。据初步测算,可减少贫困地区贷款客户利息支出约790万元。

创新推出一批“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陆续创新推出了一大批符合贫困地区“三农”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探索形成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信贷模式,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持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效促进贫困地区资源资产向资金、资本转变。

加快金融精准扶贫便利化建设

完善金融精准扶贫组织体系,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便利化建设。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贫困地区共有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49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3381个;保险机构884家;小额贷款公司319家;布放自助设备14.95万台,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新格局。93个贫困地区各项存款余额9626.69亿元,同比增长19.31%;各项贷款余额6231.1亿元,同比增长14.26%,高于全省银行业各项贷款增速2.02个百分点。先后建成具有综合金融服务功能的惠农支付服务点19078个,建成县域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105条,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渠道进一步畅通。

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王建东介绍,下一步,该行将持续加大在精准扶贫方面的的投入力度,并在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着力点。

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承担起各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的牵头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调动和发挥好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规范慎重稳妥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抓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建设等配套基础工作。结合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探索在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安置点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搬迁人口发展产业。

加强扶贫再贷款的管理和运用。按照扶贫再贷款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审批、发放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台账管理、分析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有效提高扶贫再贷款的使用效果。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正向激励,结合辖内实际,加强对扶贫再贷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扶贫再贷款运用的新模式,提高扶贫再贷款的使用率。

发挥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应加强与当地扶贫、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上有所突破,推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奖励激励机制。完善各层次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要统筹协调好各区域的金融机构,要衔接好地方政府扶贫政策与金融扶贫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支撑作用。

突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围绕如何实现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指导金融机构就“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贫困对象的识别和分类,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异地搬迁、教育创业等多角度找准金融扶贫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发力。

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应以推广试用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实现扶贫部门、扶贫基本信息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信息精准对接,组织金融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逐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等基础信息与金融扶贫信息的有效对接共享。督促辖内有关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数据采集和报送制度,按时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系统报送扶贫贷款等信息。

做好金融精准扶贫的宣传交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简报制度,积极向地方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金融部门出台的政策和工作进展等情况。认真总结金融扶贫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加大金融扶贫可复制典型做法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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