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春
发展循环经济是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江苏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发展循环经济需求迫切。作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省份,“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產出率由1.67万元/吨标准煤上升到 2.07万元/吨标准煤;水资源产出率由88元/立方米上升到141元/立方米,主要再生资源回收价值达1100亿元。
一、突出顶层设计,循环经济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设计,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推动循环经济立法。2015年9月《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今年1月1日颁布施行。《条例》通过总量控制、重点监管、考核评价等内容加强了约束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有效制度保障,将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期遵循。二是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出台了规划及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对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了系统谋划,成为“十二五”时期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行动纲领。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江苏省发展循环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二、突出重点领域,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展开
园区经济是江苏经济发展的特色,也是循环经济工作的主战场。2013年初,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江苏省十二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70%的国家级、50%的省级开发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