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中实现孩子的四项基本权利

2016-09-10 07:22魏重政
中华家教 2016年2期
关键词:生存权基本权利权利

在中国文化中,服从权威一直是被鼓励的,这对我们的家庭关系、亲子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要成人倾听、重视和考虑儿童的意见就显得非常困难,使得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

父母以权威的姿态出现。在家里,他们的地位要高于孩子,并且常常以“我都是为了你好”的态度要求孩子、与孩子对话。

孩子发表意见的机会很少。父母要求孩子“听话”,不能有不同意见,有主见、常提不同看法的孩子往往被认为“不听话”“不懂事”。

孩子选择的权利有限。大多数孩子要根据父母的意愿做事,从小时候的学习班到长大之后选专业、找工作、结婚,一直要听从父母的意见。

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在中国,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这四项儿童基本权利具体体现在:

儿童的生存权指的是孩子拥有充足食物、干净饮水的权利;拥有适时、保暖衣服的权利;获得及时照料、规范治疗的权利;远离受污染环境的权利。

儿童的发展权指的是他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游戏的权利、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儿童的受保护权指的是他们拥有不受到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的权利,当然也不应该受到父母的忽视。

儿童的参与权指的是儿童拥有表达自己的想法、参与家庭事务决定、参与学校事务决定、参与社区事务决定、参与有关儿童的社会事项决定的权利。

尊重儿童的各项权利,培养儿童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能带来诸多好处。

一方面,它有助于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在受尊重、宽松和舒适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儿童,他们的创造力容易受到激发,而且他们也能够得到父母的允许去实现自己的创意。独裁方式的教育则代表了克制与压抑,这限制了儿童的创造性和人格发展。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儿童形成健康的人格。如果给儿童提供良好的照顾和教育,并尊重他们参与和选择的权利,使他们充满自信和责任地参加家庭事务、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和支持,从而有能力与他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有能力进一步为社会做出贡献。

父母要接受并认可儿童的基本权利:

要想让儿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父母首先要在家庭中接受并认可儿童的权利。父母如果想要在家庭中做到这一点,可以参考《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

(1)无歧视。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中国传统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某些地区仍然很盛行,需要加以注意。

(2)儿童利益最大化。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3)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生命高于一切,保障儿童的生存,并在此基础上给儿童提供发展各方面能力的机会也非常重要。

(4)尊重儿童的意见。当父母在讨论与孩子有关的决定时,问一问孩子的需求和看法才是尊重儿童意见的表现。例如,当家里来客人时,很多孩子会被喊出来表演诗朗诵、弹琴之类的小节目,这时父母就需要问问孩子是否愿意;还有,如果想要让孩子上某一个补习班或学习某一类乐器时,也可以先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

尊重儿童的基本权利,父母需注意:

那么,想在家庭中尊重儿童的四项基本权利,帮助孩子健康成长,需要注意什么呢?

在照料衣食住行的基础上,多给孩子一些倾听和自由

大多数父母都能照顾好儿童的衣食住行,以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并让孩子的身体健康发育和成长。需要注意的是,有时父母或爷爷奶奶对于孩子过度的嘘寒问暖和照顾,反而会不利于儿童独立生活习惯和人格的养成。父母可以在选衣服、穿衣服、背书包、到哪里游玩这样一些生活中的“小事”上倾听孩子的意见,给他们做决定的权利,逐渐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鼓励他们参与家庭事务的决定。当孩子开始显示出他们辨别事物能力的时候,父母应该让孩子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他们可以自己选择游戏、书籍、朋友、工作等。当孩子选择时,父母的作用是引导孩子做选择,或者是站在孩子身后给他们信心和支持,而不是替孩子做选择。

从儿童出发,尊重和接纳他们的想法

我们往往认为“听话”和“懂事”的是好孩子,因为他们服从父母或社会的要求。许多父母用来规范孩子行为的“杀手锏”就是喊“狼来了”“警察来把你抓走”等。久而久之,孩子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社会行为规范是一种凌驾于人之上的异己力量。他们做出的许多行为不是出于自觉自愿,而是迫不得已。长此以往,孩子失去了纯真的天性和创新意识。如果父母能够从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或者与孩子成为朋友,在平等的交流基础上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看法、实践他们的想法,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

保护儿童,不仅仅是吃饱穿暖

大多数父母所认为的“保护儿童”是保护孩子不受外界的伤害,可是却忘了他们自己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许多父母打骂、嘲讽孩子,甚至在孩子面前大打出手、恶语相向,这些都会给孩子的心理留下阴影。孩子虽然吃饱、穿暖了,但是情感的暴力和伤害却留在心里,一点一滴腐蚀他们健康的心灵。父母在情绪激动时,应该与孩子耐心沟通,而不是动手打孩子;父母在爭吵或打架时,其实这是父母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并处理的事情,一定不要在孩子面前争吵,以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儿童权利的尊重和体现,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更是组成社会的每个家庭的责任。每一个父母多做一点,儿童获得的爱和尊重就会多一点,他们人生中的健康与幸福也会多一点。

(魏重政 北师大儿童性教育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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