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3日,全国企业改革试点单位、沈阳市最大的工业企业之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公司是由原沈阳汽车工业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的,是我国第一家以发行规范股票集资创办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大型股份制企业。
金杯公司的前身——沈阳汽车工业公司,有专业生产厂58个和一个研究所,职工达5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年产“金杯”牌轻型汽车3.5万辆,1987年实现利润1.4亿元。其主导产品已连续3年在全国同类产品评比中夺冠,出口创汇已连续3年居全国同行业之首。1987年4月27日,沈阳汽车工业公司召开最后一次汽车工业公司董事会,专题讨论了撤销沈阳汽车工业公司董事会,筹备组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会后,金杯公司组建筹备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对资产作出了评估。
198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通过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认定股权和股东代表人的决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选举赵希友等29名同志为董事会董事,组成金杯公司首届董事会。这家注册资本达10亿元的股份公司,改变了大型企业国有国营的传统模式,全部采用股票方式集资创办,全民所有制的原沈阳汽车工业公司不复存在,全部资产通过股票转移到金杯公司。
1988年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以沈银金字〔1988〕10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金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