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关系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

2016-09-15 08:27刘卫东吕添贵王向东
中国土地科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山东省城镇化财政

蔡 潇,刘卫东,范 辉,2,吕添贵,王向东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9; 2.信阳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3.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区域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关系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

蔡 潇1,刘卫东1,范 辉1,2,吕添贵3,王向东4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9; 2.信阳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3.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研究目的:评价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为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研究方法:在阐述地方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利用系统学思想构建二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模型,并以山东省为例,分析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时空分布。研究结果:(1)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性,其相互关系的拟合曲线分别适用于线性和S型;(2)从时间上看,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呈现从失调衰退向协调发展的演变趋势;(3)从空间分布上看,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东部半岛城市的协调发展度普遍大于西部内陆城市,并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空间对应性。研究结论:盲目扩大城镇规模追求土地财政收入增长的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各地应着力于发展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

土地评价;城镇化;协调发展度模型;山东省

近年来,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因税制改革、土地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和政府职能界定模糊等因素,催生出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快速获取财政收入的模式,即现行的土地财政模式。土地财政为地方政府扩大地方财政收入、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土地和资金,同时地方政府过度追求土地财政导致城镇土地粗放利用、房价非理性上涨和累计金融风险等弊端,使城镇化发展误入歧途[1-4]。因此,土地财政的发展必须基于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和阶段特征,只有正确理解现阶段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土地财政的积极作用,为城镇化发展服务,为土地财政的管理和转型提供现实依据。从系统科学的视角来看[5],土地财政和城镇化分别构成了城镇发展的两个子系统,子系统之间是否协调影响着城镇发展水平。学术界关于土地财政对城镇化的效应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6-8],与此对比,关于现阶段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的研究没有给予重视。本文从区域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视角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评价土地财政和城镇化的协调性与发展度,以期为地方政府管理土地财政、合理推进城镇化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

1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分析

协调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系统或系统要素之间一种良性的相互关联,是系统之间或系统内要素之间配合得当、和谐一致、良性循环的关系,是多个系统或要素保持健康发展的保障。发展是指系统或系统组成要素本身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序到有序的变化过程。发展是系统本身的一种深化过程,而协调则是系统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联。所以,协调发展是“协调”与“发展”概念的交集,是系统或系统内要素之间在和谐一致、配合得当、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总体深化过程。也就是说,协调发展不是单个系统或要素的“增长”,而是一种强调整体性、内生性和综合性的发展聚合,是多系统或要素在协调这一有益的约束和规定下的综合发展[9]。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对城镇发展的观察发现,土地财政和城镇化之间应该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存在着相互关联的协调发展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城镇化通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空间扩张为土地财政提供了动力源泉,同时城镇增长边界的限制和城镇发展质量的提高对土地财政形成制约;另一方面,土地财政通过人口驱逐、土地供给、资金融通、政策干预为城镇化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土地的稀缺性对城镇扩张产生制约。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相互协调时序不一定相同,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土地财政使土地供给速度过快,而与城镇化的人口增长速度不相匹配,将会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城镇化将缺乏发展后劲;如果城镇化发展过快,城镇人口急剧增长,超出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导致以土地为依托的地方政府融资急剧增长,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增强,一旦城镇化放缓,将加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2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域

山东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西部连接内陆,自北向南分别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4省接壤,辖滨州、德州、聊城、泰安、莱芜、济宁、临沂、枣庄、菏泽9个西部内陆城市及济南、青岛、威海、烟台、东营、淄博、潍坊、日照8个东部半岛城市。山东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西北西南低洼平坦,平原广阔,中部山地突起,东部缓丘起伏;不同的地形地貌决定了山东省不同地区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土地收益的空间差异性。山东省是中国的人口和经济大省,2014年,全省总人口居全国第二,地区生产总值居全国第三,但全省17地市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极不均衡,总体表现为东部半岛与西部内陆差距较大。2014年,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62.45%,常住人口占全省的45.72%;西部内陆腹地人口占全省人口的54.27%,但只创造了全省生产总值的37.55%。山东省17地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也极不均衡,空间差异显著,总体表现为东部沿海城市优于西部内陆城市,北部地区优于南部地区[10-11]。山东省在城镇化进程中发展模式仍比较粗放,较多依赖土地、矿产、水等资源的直接投入,全省17地市土地财政空间分异明显[12]。由此可见,以山东省为例研究区域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其时空差异性,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

2.2 研究方法

为探索不同发展阶段地方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交互作用的和谐程度及发展水平,本文以山东省为例,分析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构建二者的协调发展度模型,分别从全省和市级层面对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状况进行定量评价和比较。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度模型由功效函数、母子系统评价函数、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函数、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指标体系4部分组成。

2.2.1 功效函数及权重计算 为了使选择的指标数据具有可比性,要对不同单位、不同量纲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本文采用极差标准化方法对指标数据标准化处理。在进行指标标准化时,需要确定指标的正负功效。对整个系统来说,正功效指标为属性值越大越优的指标,负功效指标为属性值越小越优的指标,其功效函数及权重计算如下:

式(1)中,Xij为处理前因子指标的原始值,X′ij为处理后因子指标的值,Xi,max、Xi,min为系统稳定临界点上指标的上下限值,0≤X′ij≤1。

利用变异系数法求各个驱动因子的权重Wj,计算步骤如下:

计算第j个驱动因子的变异系数δj:

计算第j个驱动因子的权重Wj:

其中,

式(2)—式(5)中,δj为第j个驱动因子的变异系数;Sj为第j个驱动因子特征值的均方差;为第j个驱动因子特征值的均值。

2.2.2 母子系统评价函数 根据系统科学理论,系统具有层次性,在不同的层次上,系统的功能和表现形式是有所差异的,同时,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当系统的要素很多且彼此之间的差异不能被忽略时,系统可以且应该进行细分,即形成若干子系统。子系统的划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3]:(1)Si是S的一部分(子集合),即Si⊂S;(2)Si本身是一个系统,基本满足系统的要求。这里S指系统,Si指子系统,子系统具有相对独立性。土地财政和城镇化都是城镇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看作是城镇发展这个系统的两个子系统,而且土地财政和城镇化均符合子系统划分的要求。土地财政和城镇化两个子系统对整个城镇发展母系统的效益指数可以通过以下函数表达:

式(6)—式(7)中,WjXij′为各项指标得分;ui为子系统得分即子系统对母系统的贡献,0≤ui≤1;T为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发展度即总系统的综合得分,其取值介于0—1之间,反映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整体效益或发展水平。u1代表城镇化系统得分即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u2代表土地财政系统得分即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考虑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两者在互相作用过程中是平等的关系,因此在计算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关系时,取a= b= 0.5。

2.2.3 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函数 协调度是度量系统或要素之间协调状况好坏程度的定量指标。协调发展度则是度量系统发展水平及协调效应的综合状态。根据中国土地财政和城镇化的发展现状,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可以用以下函数模型来度量土地财政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状况[9]:

式(8)—式(10)中,C、D、E分别为协调度、协调发展度、相对发展度。协调度C为反映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相互协调的重要指标,其取值在0—1之间,C值越大,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性越好,C值越小,土地财政与城镇化越失调,但在有些情况下很难反映二者的整体功能或综合发展水平。协调发展度D用于衡量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高低,其数值介于0—1之间,其模型综合了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状况C及二者所处的发展水平T,可用于定量评价和比较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在同一区域的不同时期或不同区域的相同时期的综合发展水平。本文设定协调度的等级及其划分标准见表1。相对发展度E为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与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的比值,反映二者的相对发展关系。

表1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等级与协调度划分Tab.1 The level and degree of coordination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2.2.4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及其上下限确定 根据代表性、层次性、综合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原则,分别对城镇化系统和土地财政系统的指标予以筛选,建立指标体系。依据城镇化含义,城镇化包括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4个方面,只有当这4个方面协调发展时其城镇化进程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14-17],因此,从这4个方面选择城镇化指标。依据中国土地财政的现状,从土地供应和土地收益两个方面选择指标构建土地财政评价体系(表2)。

表2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Tab.2 Index system of assess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确定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的指标上下限,可以参考以下原则[18]:(1)凡已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优先采用规定的标准;(2)没有相应标准的,参考国内或国际发达城镇或地区的现状值作趋势外推确定标准值;(3)对目前统计数据不完整但在指标体系中很重要的指标,用类似指标标准替代。

2.2.5 协调发展阶段类型划分 根据中国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关系的实际情况,本文将两者的协调发展度划分为2个阶段,分别为失调衰退阶段和协调发展阶段,并进一步划分为6大类。结合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和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的相对比较关系,细分为18个具体类型(表3)。

2.3 数据来源

在省级层面和市级层面的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研究中,城镇化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3)》、《山东统计年鉴(2000—2013)》、《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0—2013)》,土地财政相关数据来自《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13)》,在确定指标上下限时,还参考了《上海统计年鉴(2014)》。

3 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相关性分析及曲线估计

为了检验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首先对其进行相关性检验和回归分析。通过绘制1999—2012年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的散点图,发现在观测时间段内,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采用SPSS软件,计算两者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982,大于0.80,属于高度相关,并通过双侧检验,在0.01水平上显著,说明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性。

为进一步验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相关关系,分别以土地财政和城镇化互为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曲线拟合估计,可以看出当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为自变量,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为因变量时,城镇化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关系更适用于线性关系(图1),其拟合函数为模型(a);当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为自变量,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为因变量时,土地财政与城镇化之间的拟合曲线适用于S型曲线(图2),其拟合函数为模型(b)。曲线估计结果见表4。

表3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阶段类型划分Tab.3 Stage classification for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图1 城镇化与土地财政的拟合关系曲线Fig.1 Fitting curve of urbanization and land finance

图2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拟合关系曲线Fig.2 Fitting curve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在模型(a)中,模型决定系数R2为0.947,模型总体估计的显著性水平及常数项和系数的显著性水平均为0.000,说明模型拟合较好。其中土地财政对城镇化的效应系数为0.45,说明当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每增加1个单位时,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增加0.45个单位,土地财政的增长对城镇化的发展有正向推动作用,但其对城镇化的影响程度较小,可以看出完全依赖土地财政发展城镇化的方式只会事倍功半。

表4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相关性曲线估计Tab.4 The curve of correlation estimation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在模型(b)中,模型决定系数R2为0.971,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模型拟合效果及显著性较好;同时模型自变量系数与常数项的显著性水平也为0.000,系数显著,模型拟合理想,其拟合曲线呈现S型关系。S型拟合曲线模型说明城镇化对土地财政的影响呈指数变化,开始时土地财政发展随城镇化发展的提高而快速增加,而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随着城镇化发展的提高土地财政将趋于稳定。可见,地方政府通过城镇建设扩大城镇规模以获取土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

4 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关系时空分析

4.1 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时序变动

采用山东省1999—2012年的相关数据,根据以上模型函数分别计算出各年份的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发展度、协调度、协调发展度,并制成图(图3)。依据这些指标的时序变化判断山东省不同时期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阶段及其类型。

图3 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演变(1999—2012年)Fig.3 The evolution of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from 1999 to 2012

(1)从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度的数值和变动趋势来看,1999—2002年其协调度数值介于0.9—1.0之间处于高级协调阶段。2001年之后,土地财政的发展速度明显快于城镇化的发展速度,随着土地财政的快速发展,其与城镇化发展的协调度开始下降,在2003—2012年间其协调度介于0.70—0.90之间,表明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关系已由最初的高级协调下降为中级协调,但在2010年的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后,2010—2012年山东省土地财政发展明显放缓,其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度才开始出现上升趋势。

(2)从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发展评价指数及相对发展度来看,2001年后土地财政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城镇化的发展相对较为平稳。从二者的相对发展关系看,土地财政呈现滞后—同步—超前于城镇化的演变趋势。1999—2000年,土地财政的发展滞后于城镇化;2001年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同步发展;2002—2012年土地财政超前于城镇化。可见,2001年是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相对发展关系的拐点,这是由于2001年中国开始大力推行国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各地方政府通过对土地市场的垄断获取超额土地出让收益,并投资于城镇建设,加快了城镇规模的扩张,但人的城镇化速度赶不上土地城镇化速度,使得城镇化的发展滞后于土地财政。

(3)从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发展度来看,系统发展度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从1999年的0.10上升到2012年的0.57,年均增长14.3%,表明土地财政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其综合系统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4)从土地财政—城镇化协调发展度来看,其协调发展度从1999年0.31上升到2012年的0.71,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从失调衰退阶段向协调发展阶段演化,说明山东省土地财政—城镇化综合系统逐渐趋于优化。 但在这期间土地财政和城镇化发展总体不同步,土地财政增速明显快于城镇化的发展,由于二者的快速发展掩盖了其间协调性下降的问题,一旦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发展速度放缓必然会引起其系统的衰退,应引起重视。

4.2 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

4.2.1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空间分布结果 根据上述协调发展度模型分别计算2012年山东省17地市的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评价指数u1(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数)、u2(土地财政发展评价指数)及其系统发展度T、协调度C、协调发展度D(表5)。从表中可以看出,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空间差异十分明显。根据协调发展度D的数值,将17地市所处的协调发展阶段划分为中级协调发展、初级协调发展、勉强协调发展、濒临失调衰退4大类(图4)。

表5 2012年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指标Tab.5 Indices of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in 17 cities of Shandong Province in 2012

图4 2012年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协调发展类型空间分布Fig.4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classification for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in 17 cities of Shandong Province in 2012

4.2.2 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空间分布分析

(1)从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度C的数值来看,2012年山东省17地市的协调度介于0.8—1.0之间。其中,日照和枣庄的协调度值小于0.9,属于中级协调地区;其余15个地市的协调度值都大于0.9,属于高级协调地区。可见,山东省所有城市的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具有很高的协调度。

(2)从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度D及其阶段划分来看,山东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的地域差异极其明显。其中,协调发展度最高的是省会城市济南,处于中级协调发展阶段,其协调发展度为0.74,相当于排名最后的菏泽市的1.62倍;青岛、威海、东营处于初级协调发展阶段,这是由于这些城市具有较高的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并且其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发展高度协调;协调发展度最低的是菏泽市,其经济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发展度较低,处于中度失调衰退阶段;其余12个地市由于相对较低的协调发展度处于轻度失调衰退阶段。

(3)从土地财政—城镇化系统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看,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协调发展的地区分布与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高的空间对应性,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半岛城市群的城市如济南、青岛、威海、东营等具有较高的协调发展度,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内陆城市如菏泽、临沂、聊城、德州等具有较低的协调发展度。这进一步说明只有更好的发展地方经济、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质量才能促进地方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而那些为了追求土地财政收入,盲目扩大城镇规模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甚至会对城镇化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1)通过对1999—2012年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相关性检验和曲线估计可知,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呈高度正相关性,但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相互作用强度不同。土地财政对城镇化的影响呈线性比例关系,比例系数为0.45,表明土地财政的增长能够促进城镇化发展,但对城镇化系统综合水平的提高影响较小。而城镇化对土地财政的影响拟合曲线呈S型,即城镇化的发展能推动土地财政快速增长,但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土地财政的发展将趋于稳定。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这种依靠扩大城镇规模带动土地财政增长的不可持续性,应大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以经济转型带动土地财政转型,为地方发展培育新的、可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为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1999—2012年,山东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关系呈现从失调衰退向协调发展的演化趋势,但在2001年后,土地财政的发展超前于城镇化使二者的协调性从最初的高级协调下降到中级协调。山东省各地方政府应引起重视,适当降低土地财政发展速度,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维持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3)山东省17地市土地财政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地域差异十分明显:①按协调发展度分为中级协调发展、初级协调发展、轻度失调衰退和中度失调衰退4类,从其数值大小来看,表现出东部半岛城市群城市的协调发展度普遍高于西部内陆城市的规律;②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系统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很强的空间对应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具有较高的协调发展度,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协调发展度较低。可见,经济发展才是促进城镇化全面发展的基础,只有经济可持续发展,城镇化的发展才会有持续的动力。各地政府应从盲目追求城市规模及土地财政收入转向发展自身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只有其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土地财政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水平。

5.2 政策建议

当前中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城乡分治的二元土地制度造成城市土地供应短缺、通过垄断土地供应市场推动地价和房价的快速上涨,这些都为土地财政的形成、发展与膨胀提供了环境和动力[19]。与此同时,地方财力无法支撑庞大的公共支出需要,财力过度向上集中,也成为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资源筹集所需财力的内在诱因。土地财政的发展,一方面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形成了地方政府日益依赖的财政来源;另一方面,由于当前土地财政的发展速度已经明显快于城镇化的发展,过快增长的土地财政正在不断推升着土地及商品房价格,导致城镇化的成本不断攀升,致使失地农民及大量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很难融入城市,形成“半城市化”现象,制约着未来城镇化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此外,由土地财政过快增长所引发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成本的攀升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直接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城镇化的发展应从当前只注重数量的城镇化向数量和质量并举的全面城镇化发展,而继续沿用以前靠经营土地攫取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土地财政支出及土地抵押融资带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与此同时,还应看到现行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形成有其制度根源。因此,要实现中国城镇化的全面发展,必须转变主要依靠卖地财政为城镇化发展融资的传统发展模式,必须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

(1)改革现有的财税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分税体系,建立财权与事权对等的基本关系,摆脱地方政府依靠卖地收益处理公共事务的局面,降低其寻找财政体制外收入的冲动。有序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建立现代财产税制度[20],逐步实现地方政府由卖地财政向税收财政转型,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2)改革现有的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促进政府职能由经营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大财政对基本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投入,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3)改革现有权利不对等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权能,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局面,使土地供应主体多元化,降低城镇化发展成本。此外,还应明晰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具体内涵,避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利用公权随意征收土地,造成公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失。

(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推动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全面可持续发展。当前地方政府以土地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为动力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不仅造成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已经威胁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不仅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未来城镇化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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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仲济香)

Research on Coordina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Regional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A Case Study of Shandong Province

CAI Xiao1, LIU Wei-dong1, FAN Hui1,2, LV Tian-gui3, WANG Xiang-dong4
(1.School of Public Affairs,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9, China; 2.College of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 Xinyang 464000, China; 3.School of Tourism and Urban Management,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330013, China; 4.College of Management,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730000, 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evaluat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correlation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and to promote urba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Based on synergistic theory and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degree model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is employed.This research takes Shandong Province as a case to explore the temporal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The results show that: 1)there is a highly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and the fitted curves fortheir relationship are suitable for linear and S respectively; 2)from the temporal perspectiv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correlation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experiences the tendency from disorders of recession to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3)from the spatial perspective,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correlations for 17 cities in Shandong Province have obvious regional differences, and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degrees of cities in Shandong Peninsula are more than that of inland cities, and there is a significant spatial correspondence with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blindly expanding the urban scale and pursuing land revenue growth are unsustainable.We should focus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optimizing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order to fundamentally promote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of land finance and urbanization system.

land assessment; urbanization;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degree model; Shandong Province

F301.2

A

1001-8158(2016)06-0033-11

10.11994/zgtdkx.20160714.153133

2015-12-15;

2016-06-11

蔡潇(1985-),女,山东济宁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价格与土地财政。E-mail: caixiao0313@163.com

刘卫东(1962-),男,湖北大冶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学。E-mail: weidongliu@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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