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
尽管上海市住建委已经在8月29日下午回应“购房信贷新政传言”时指出未研究过此类政策,但很多人还是以“呵呵”回应这个声明。
或许就是在这个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下,那些想通过离婚来获得首套房资格的人一大早就在各个区的婚姻登记中心排队。社交媒体上甚至流传出了不少婚姻登记中心因为不堪人力而不得不推出限号措施的消息:每天只接待50对夫妻离婚。
所有的这一切都源于此前在媒体上流传的一份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房产新政。此次新政之所以备受瞩目,并不在于其在实施了“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之外还大幅度提高二套房的首付标准,而在于它把一年之内的离婚的家庭都视为是“离婚前的家庭情况处理”。
网上流传的文字是这样的:“离婚不足一年的购房者,限购及贷款政策按照离婚前的家庭情况处理。”这意味着那些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的家庭将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而必须承担首付七成、利率上浮1.1倍甚至不能购房的后果。
为什么政府如此痛恨“离婚”,以至于需要下重手认定一年之内离婚的家庭都被视为是“离婚前的家庭情况处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家庭为了逃避限购和限贷,想以更加低的成本来改善住房,于是就有了“离婚”这一合法手段。
据上海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2年前上海的离婚件数稳定在5万件以内,且在2009年曾经达到过4.83万件的高点,但在2010年随之回落到4.67万件,2011年则有4.7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