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辉,王晓芳
(1.河北金融学院 社科部,河北 保定 071051;2.保定学院 思政部,河北 保定 071051)
1956年国营企业工人工资改革原因探析
——以天津为例
梁丽辉1,王晓芳2
(1.河北金融学院 社科部,河北 保定071051;2.保定学院 思政部,河北 保定071051)
工资制度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新中国初期历经数次工资制度调整与改革。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我国按劳分配为原则的社会主义工资制度,是新中国工资制度发展的转折期。工资改革的原因主要是1953年后工人的工资增长远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现行工资制度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1956年;国营企业工人;工资改革;原因
工资制度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不仅关系民众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对社会稳定及全面深化改革成败有重要影响。新中国初期历经数次工资制度调整与改革,其中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我国按劳分配为原则的社会主义工资制度,是新中国工资制度发展的转折期。对这一时期工资改革的研究与借鉴就显得尤为必要与紧迫。然已有研究对此关注较少。故本文选取1956年天津国营企业工人的工资改革为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期为当今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及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提供借鉴。碍于篇幅,本文仅探讨1956年国营企业工人工资改革的原因。
1951年第一次工资改革以后,绝大多数工厂企业改变了旧的工资制度,建立了新的工资制度,工人的工资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