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娟 褚福灵
(1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008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北京,100022)
基于收入水平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研究
徐文娟1,2褚福灵1
(1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008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北京,100022)
以人人享有适度养老保障为目标,构建“政府与市场分责、基本与补充结合、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但当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不能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要,仍存在供求失衡状况。短期而言,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现行制度,健全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长期而言,应对现有养老保险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构建基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面向无收入、低收入人群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面向工薪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向高收入群体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多层次养老保险;公平;效率;收入水平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从基本保险到多层次保险,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基本与补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目标。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仍不平衡,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