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基层财务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解读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讲话中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基层财经纪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日,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农村实际,从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强化监管三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明确提出了农村集体财务的责任主体,建立了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15项可操作性制度,对于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提升村组织公信力、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具有现实意义。

《办法》第三条首次明确了责任主体,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农村集体财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一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村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