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村规:儿女不孝用喇叭曝光

2016-10-12 02:18:57四川新闻网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9期

新风

定村规:儿女不孝用喇叭曝光

不久前,四川省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的一个村民,挖了邻居家3根竹笋后被人发现。在农村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村干部立即按照新村规民约对其进行了处罚。“村规民约第3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之规定,所以我们对这个村民给予每根竹笋50元的处罚。”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说。

张义平所说的新村规民约,是凰凤村两委在全市率先创新制订推行的一种管理方式,借助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来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

在凰凤村,家家户户都贴着一张挂历,上面既有日历,也在醒目位置写有新村规民约的全部内容。在这个与众不同的村规民约中,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五个方面共24条,与旧村规民约相比,内容更多、更贴近实际,更多的是用道德来对村民的行为进行规范。比如第18条: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村规民约最后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坏的,予以100—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以100—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村成立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小组,对全体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上述处理意见执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