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2016-10-19 04:36何炜
中国市场 2016年36期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启示税收

何炜

[摘 要]在电子快速发展的如今,根据国外跨境电商经验来看,对电子商务交易课税是一种普遍趋势,我国也开始逐渐引入相关的税收政策,并且,这些税收政策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文章根据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发展情况,借鉴其有益经验,以期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国外发展经验;启示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6.140

最近几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呈现野蛮式的增长,虽然这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拉动我国经济,但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因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在2016年4月8日正式实行了新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新政下,总体来说增加了我国跨境电商贸易的税收,所涉及的相关产品价格有的上涨了,也有的下降了,总体来说价格上涨的产品要远远多于下降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很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面临行业洗牌和调整。

1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1.1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的交易流程主要是在不同国家内的交易双方,通过网络跨境电商平台完成商品的谈判、支付等内容,然后再使用国际物流以完成货物的运输,以此来达到跨境电商贸易的目的。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数量众多,已突破5000家。在2015年出口贸易相较于2014年更是上涨了30%,整体进出口贸易依然占据了世界第一的位置。[1]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新的贸易形式,其无论在交流模式上,还是在交易成本上,都拥有很大的优势,能够有效减少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从而提高跨境电商交易的效率。

1.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对我国的影响

由于跨境电商的兴起和发展,使我国传统的国际贸易受到了严重冲击。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较,跨境电商贸易更加便捷,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其所产生的税收费用也是极低的,正因如此跨境电商才会受到人们的追捧和欢迎,跨境电商税收较低的特点还有助于改善我国对贸易方面的态度。新政策实施以后,我国对跨境电商税收的增加,使我国的贸易往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此外,为了满足跨境电商的发展,减少我国在跨境电商税收方面产生的影响,其在商品流通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2]在这种要求之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行业,如物流服务行业等。我国通过相关政策的建立,规范和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是为了提高我国人民的收入、刺激国内消费,还为了能够出现更多的产业与行业,增加我国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促使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2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发展经验

2.1 建立完善的税收体系

美国一直支持对跨境电商所征收的税款要公平公正,在政策上给予了电商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税收政策上给予电商以支持。如在1998年,美国政府出台了《互联网免税法案》,其具体的规定内容是在该项法案颁布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对电商课征新税、多重课税或税收歧视。并在2001年,又将这个年限延长至2004年。2013年,美国又颁布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解决了不同地区之间税收政策的不同。到目前为止,美国在对无形商品的税收上依然采取了不征税的态度,以给电商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欧盟国家在对跨境电商征收税款方面更是采取了放任的政策,其为电商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税收发展空间,不以税收作为对电商的贸易限制。[3]比如,在1997年,欧盟通过了《伯恩部长级会议宣言》,该宣言的主要思想,是告诫政府尽量不要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电子商务的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在1999年,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新的网上交易的税收准则,该准则的内容是不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的税项,并使现有的税务政策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2.2 放宽关税政策

发达国家对于跨境电商所给出的关税政策非常宽松。根据对发达国家关税的了解,美国已经确定关税壁垒正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中逐渐消失。而跨境电商所依托的是网络信息技术,美国在网络信息技术的征税方面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因此认为可以对跨境电商实施零关税政策。该种政策可以鞭策跨境电商扩大贸易额度,积极发展自身的贸易规模。日本也在关税方面给予跨境电商一定的自由,其简化了对跨境电商在关税方面的税收制度,主张一切从简,以彰显其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欢迎。比如,1998年,日本政府所公布的有关电子商务的相关指导方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电子商务的税收上应尽量使用简化原则,以免出现双重征税情况的发生。在2015年,其又将所收的税收定义为消费税添加到商品中,由消费者进行埋单。

2.3 健全跨境交易的信用体系

美国信用体系的具体运作流程主要是依靠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激励机制等。在征收税款时,完善的信用体系使跨境电商在缴纳税款时具有一定的财务保障。而英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基本上都是以提供具有可靠性的信息来获取利益,虽然其能够增加国内跨境贸易的信用,但还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比如,在2002年,英国出台了《电子商务法》,其中规定了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并根据所售商品种类和销售地不同分为三个标准,即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和零税率(0%),健全跨境交易的信用体系是尤为重要的。

3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3.1 参与到区域内贸易规则的制定

对于区域贸易规则的制定,我国应积极地参与到其中,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规则的制定上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跨境电商的税收问题不仅关系交易双方的利益问题,还是两个国家在贸易上的较量与博弈,对外贸易的协定也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助力。[4]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在跨境电商的关税政策,采取比较自由的税收限制,开放跨境电商的贸易空间,以参与贸易规则制定的途径获取国际间更多关于电商税收的相关信息。

3.2 发挥市场在跨境电商中的作用

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和市场有着明确的分工。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贸易环境,并提供税收制度、法律、设施等方面的保障,从而规范和引导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还应充分利用其所拥有的各项职能,完善对跨境电商的税收制度,借鉴国外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为跨境电商提供税收方面的便利。发挥市场在跨境电商中的作用,避免出现政府直接对跨境电商行业的干预,降低不适当干预对跨境电商所产生的一些不良影响。

3.3 重视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

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改变了产业间的界限,使产业实现了多方位资源的整合。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电商行业的优势,在服装等电商领域实施新型的税务政策,并将对跨境电商的税收制度电子化。税务部门也可以制定标准的电子发票,以便于电商在销售过程中的贸易往来,更加方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以及税务征收。新的税收形式能提升我国企业在世界上配置和优化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形成产业之间的深度融合以及先进技术、标准等要素全方位协调发展的跨境电商模式。[5]

4 结 论

在我国,跨境电商的税务制度还处于一个摸索发展的阶段,缺乏成熟的、有效的管理体系,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在该方面的发展经验,对我国跨境电商税务制度进行有效管理,促进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良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波峰.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J].财贸经济,2014,6(11):5.

[2]王锐.跨境电子商务内涵探析及国外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商业,2015,9(17):46.

[3]范静,袁斌.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创新的经验与启示[J].商业经济研究,2016,4(11):133.

[4]何辉,侯伟.电子商务税收对策:国际借鉴与我国的现实选择[J].电子商务,2013,1(1):21.

[5]梁学平.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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