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奕秀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双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使农村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同时,造成了“留守儿童”问题多多。其中,留守未适龄儿童提前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效果不容乐观。
2007年秋季,单位、教育局派本人去最偏远最难走的春石村浪石小学支教一年。领导安排我教学一年级学生,我发现大部分学生个子偏矮,年龄偏小;多数学生的父母远赴广东打工,他们被留在了老家,被托付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与父母的联系较少而造成与父母有严重的“疏离感”;学生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義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而在我所教的班级中,学生人数56人(是全校7个班中人数最多的),其中未到学龄的学生占1/5以上:2002年出生的11人,2003年出生的3人;留级生也占1/5以上:1997年出生的1人,1998年出生的1人,1999年出生的3人,2000年出生的11人;2001年出生的26人:7月份前出生的16人,7月份后出生的10人。试想:在这样参差不齐的班级中,适龄学生只占一半左右,要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怎么管又怎么教?学生又怎么学?未足龄的孩子提早入学后的情形又如何呢?
有的育儿论坛曾指出:多数幼儿在入小学之前,都已学会了数数、认字等。上学后,前两年的成绩也不错,但到了中、高年级后,有些科目如数学、自然等,必须运用思考、理解、观察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