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萍
法理学课堂的最后一节课,老师讲了一个让我思考至今的案子,它被萨伯称为是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它在法律深度、思辨灵敏度上绝对是其他案子无法比拟的。
一、案情回顾
这是一个洞穴探险谋杀案,四名被告都是探险协会的成员,该协会由一些洞穴探险业余爱好者组织。纪元4299年5月上旬,他们连同当时也是该协会会员的威特莫尔,进入一个位于联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当他们深入洞里时,发生山崩。巨大的岩石滑落,挡住了他们所知的唯一洞口。由于五名探险者没有按时回家,其家属通知了协会的秘书,而探险者在协会总部也留下了他们打算去探险的洞穴位置,于是,一支营救队伍火速赶往出事地点。
营救难度远远超出预估,需要不断增加营救人员和营救机器。由于探险者只带了勉强够吃的食物,洞里也没有任何动物或植物能赖以维生,大家很早就担心探险者很可能在出口被打通之前就饿死了。在被困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才获知探险者随身带了一个袖珍的无线设备,可以收发资讯。营救人员迅速安装了一个相似的设备,与不幸被困山洞的人联系上了。探险者询问还要多久才能获救,负责营救的工程师告诉他们,即使不发生新的山崩,至少还需要十天。得知营地有医疗专家后,受困者与医生通了电话,他们详细描述了洞里的情况,然后问从医学上看,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他们是否与可能再活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