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西
那天,母亲打电话告我,来福死了,刹那间,我泪如雨下。
我决定写这篇文章,因为它值得悼念。来福来我家十年,不仅作为一只狗存在,更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我把它带回家,如同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我愿意这样比喻,因为我并不把它看做一个人的附属品,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它尽忠于人类,并获得应得的回报,这并不低人一等。动物的世界简单得只剩下主人,却被人类冠以侮辱的名讳,这实在说不得是什么善意。
我希望为来福写一篇文章,并不是说它的一生有多么伟大和轰轰烈烈,世界那么多忠信善良的狗,但只有八公拍成了电影。来福的一生也不需要多轰轰烈烈,它只是安安静静的,在那个小窝里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一次次花开花落,安静地守护了我们家三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
十年前,小镇的人还很多,集市也真是个集市的模样。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花一样的年纪,阳光像风一样清澈。我一个人蹲在集市边看流动商贩叫卖,赶集的人真多,比现下过年时候的人还多。旁边的大叔揽着一窝的小狗,一边笑骂一边逗我,我只傻乎乎盯着小狗,我自来是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叔叔看我喜欢的紧,说便宜卖我,我搜遍了全身,只怯生生递给他一块五,是我所有的零花钱。大叔接过钱,拿绳子拴了一条杂色的狗给我,我于是欢天喜地的往回去了。
那狗全身只二十来厘米,小的可怜,比可怜的我还小,但是很凶,已经很能利用自己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有人靠近就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凶狠的模样,但其实是个可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