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存整治与开发在发展乡村旅游业中的作用研究

2016-11-09 13:30:08袁洪升朱海珍
当代旅游 2016年7期

袁洪升 朱海珍

摘 要:当前,乡村休闲旅游业已成为发展旅游事业,盘活乡村资产的重要途径。然而,能让旅游者深度体验到乡村优质资源的关键,是塑造一个既能体现乡村生活方式又能适应旅游事业特点的乡村环境,这项工作的关键是对各种乡村建筑遗存整治与开发。

关键词:乡村旅游;建筑遗存;塑造

一、前言

国际、国内学术界对于乡村旅游的定义并不统一,但一般认为:乡村旅游是指旅游者在乡村地区所从事的旅游活动,以实现对乡村自然、人文的感知体验,是体验和享受乡村旅游产品的一种旅游方式。2009年,国家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合力推进乡村旅游并编制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了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性。这一系列乡村旅游政策的出台,推动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

二、建筑遗存的涵义

文中的建筑遗存是指乡村旅游发展区域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能体现当地民俗民风特征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这些建筑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文物建筑,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已经被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确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二是历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文物保护价值但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三是乡村中可有效利用的房屋、院落、场地等可在旅游发展中有效利用的所有设施。

文物建筑其本身就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是开展文化遗产旅游的直接资源,在乡村旅游中可以提升文化层次,与休闲、娱乐等乡村旅游体验一起构成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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