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推于进地税征管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2016-11-10 06:41袁素娟陈智云任益群
审计与理财 2016年10期
关键词:国税办税征管

■袁素娟 陈智云 任益群

关推于进地税征管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袁素娟陈智云任益群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既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又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地税部门而言,如何进一步推进地税征管现代化,促进提升地税征管工作水平,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

一、地税征管现状及相关问题分析

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税收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税收事业发展、税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问题。当前就地税而言,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营改增”对地税征管工作的影响

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推进,作为地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国税、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不平衡、地税税源大幅萎缩、收入形势严峻、队伍思想波动等系列问题逐步显现。

1.主体税种的缺失,税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国税、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不平衡。

2.主体税种的缺失,原先随主税附征的一些税费,由于信息共享的不完全、不对称,加大了这些税费征管的难度。

3.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了“以票管税”、“以票控税”的抓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印花税等因为发票管理权限丧失,征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加上纳税人地税纳税申报意识的弱化,致使地税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

4.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多年探索形成且行之有效的征管模式将被打破,与之相配套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急需调整。由于对营改增工作认识上的偏差,部分地税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的淡化将直接影响其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和创新性。

(二)地方税制的不完善、地税征管体制体系不健全,直接导致征管方式、征管模式不科学、不完善,税收征管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一是地方税费收入体系不明晰,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不清晰;二是地税部门组织体系急需优化,机构设置、资源配置还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三是征管模式、征管流程不统一、不规范;四是地税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地税稽查执法的适度整合、国地税联合进户稽查相关等立法及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师:是呀,文本以第一人称介绍黑脸琵鹭,把黑脸琵鹭当做人来写,拉近了文本与读者的距离,值得借鉴。我们同学们也可以学着他的样子,让你喜欢的小动物开口说话。

(三)地税部门税务信息化建设还处在整体构建阶段,营改增后,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的推力不足,信息管税水平还不高,征管信息收集与分析、国地税信息共享、第三方信息利用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纳税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便利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营改增后,纳税人对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和新流程还不是很熟悉,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还大量存在。

(五)当前随着营改增等一大批新法规、新政策的实施,地税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难免出现波动,在税收业务知识和技能上难免会滞后,原有的思想教育、人事制度和干部管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

二、关于推进地税征管现代化的几点思考及建议

为推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当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和深化,如何正视和处理好地税征管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地税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需要我们理性思考和科学应对。

(一)正确认识和理性应对“营改增”

关于“营改增”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李克强总理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是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

当前,作为地税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有些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由于对“营改增”的不了解,产生了不理解,甚至出现了消极迷茫、悲观情绪。如何正确认识和理性应对“营改增”,现已成为摆在地税部门、地税干部面前的一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就必须正确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树立大局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适应改革;二是要确定工作目标,积极开拓进取;三是要敬业奉献,争取更大作为。

要知道营改增改掉的只是地方税税源结构的一个税种而已,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中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逐步增加。此外,《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另外,营改增后地税失去了“以票管税”的一个抓手,后续跟上的国地税合作、“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必将为地税征管提供更多、更科学的征管手段。可见地税部门不会没事可做,而是会大有作为。

(二)着力完善地方税体系,全面推进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分税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施20多年来,国、地税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等问题也逐渐凸显。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税收事业发展、税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地税收入大幅下降、地税主体税种缺失、原有征管体制体系被打破、管控难度加大、国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不平衡等问题正逐步显现。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要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调整相关地方税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地方税和共享税制度,加快培育可持续性地方税源,及时优化税源结构,完善新的税源管理机制,着力完善地方税费体系;二是要全面推进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三是要创新征管方式,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财产税、基金费非税收入等项目的管理体系,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创新征管方式方法,提高征管科技含量,以此增加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

推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二是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三是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当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升级为3.0版。3.0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国税、地税两方资源,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

当前地税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国税、地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持续深化合作,不断提升地税征管和服务水平。

1.通过联合办税,促进办税便利化。大力推进实行办税便利化改革,通过创建联合办税服务厅、丰富联合办税方式(比如联合网上办税,联合提供移动办税服务)等途径,有效缓解地税局实体办税厅的压力。

2.通过征管互助,破解地税征管难题。通过合作征收税款国税局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地税局征收地方税费,地税局代国税局征收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通过协同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推动国税机关向地税机关及时传递房地产行业增值税及相关信息,加强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管理,推动地税机关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合作征税”转变。

3.通过信息共享,强化涉税信息应用。进一步推动国税、地税共享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拓宽地税部门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开展风险应对,联合开展税务稽查,提高地税征管、服务效率。

4.通过税收共治,构建税收保障机制。按照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的要求,结合地税实际,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法普及教育,着力解决税收社会环境不够优、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形成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税收共治水平。

5.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执法适度整合、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规范、更便利、更高效和更放心的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地税组织体系,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

随着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营改增以来,地税系统原有的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源配置格局正逐步被打破,地税部门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匹配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等问题还广泛存在,因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地税征管现代化的要求,优化组织结构,完善机构设置,科学界定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

2.按照与地税征管职责相匹配、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向征管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

3.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加强地税干部能力建设。通过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干部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地税干部工作热情,打造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能征善战的地税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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