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承诺 一份责任

2016-11-10 13:27
人民周刊 2016年19期
关键词:权威国务院宪法

9月18日上午,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今年以来国务院任命的38个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所设置的程序,此前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法检机关新任主官亲身实践过这一宣誓仪式。国务院此次宣誓依然备受公众瞩目,更多的是中国最高行政机关宪法宣誓所展露的示范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宣誓形式和程序等。

向宪法宣誓,让宣誓者对《宪法》、对国家公器心生敬畏,这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与法治精神所共同生发的权力观、法治观的一种表现形式。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经有177个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明确规定宪法宣誓制度。宣誓意味着一种承诺,一种责任。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讲到:“我们的宪法草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成为我国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的。”

1982年宪法序言宣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回顾了我国宪法实施的成就,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其中一项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表明宪法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国家工作人员在神圣庄严的场合下向宪法宣誓,让宪法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既是对其权力的肯定,也是对公众监督权的一种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铭刻心间,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宪法实施60多年的历程表明,宪法有权威,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宪法与国家前途、公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和宪法尊严,才能维护和实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让宪法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才能进一步筑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基,依法治国的目标也才能尽早实现。

猜你喜欢
权威国务院宪法
国务院纠正“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
宪法伴我们成长
《宪法伴我们成长》
各大权威媒体聚焦流翔高钙
国务院明确取消投标报名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 恪守宪法
跟踪督察:工作干得实 权威立得起
权威发布
国务院确定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
权威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