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扼死和捂死

2016-11-19 16:53秦明
科学Fans 2016年9期
关键词:他杀印痕机械性

死亡片段

夏晓曦和老公已经结婚五周年了。纪念日这天晚上,夫妻俩玩得很嗨。他们先是去享受了烛光晚餐,然后去酒吧疯狂到凌晨两点。夏晓曦不胜酒力,多喝了几杯就几乎丧失了意识。老公歪歪斜斜地背着她,回到了家里,四仰八叉地往床上一躺,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晨,老公醒来时,已经时近九点了。他推了推身边俯卧的夏晓曦,顿时吓得傻了。夏晓曦的身体已经冰凉冰凉、梆硬梆硬的,很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

在勘查现场之前,夏晓曦的父母一直在殴打自己的女婿。而这个女婿任凭岳父母拳打脚踢,也不挪动半下,一幅痴痴呆呆的样子。如果不是做了亏心事,怎么会这样呢?一定是他杀害了夏晓曦,一定是!夏晓曦的父母这样想着。

现场并没有什么异常,毫无搏斗的痕迹。只是尸表上看,夏晓曦的鼻子和嘴巴都歪斜了,皮肤上面印着深深的印痕。这些印痕,和她那个枕头席子的花纹高度一致。

“死者存在明显的窒息征象。”老法医对小法医说,“而且口鼻腔没有任何呕吐物的痕迹。可以肯定的是,死者死于机械性窒息。”

“机械性窒息有好多种啊,她是哪一种呢?”小法医问。

老法医微微一笑,说:“死者颈、胸部没有明显损伤,又没有食物返流。结合现场的情况以及尸体的原始体位,可以确定死者死于‘捂死。”

“啊!”小法医叫了一声,小声说,“他杀?捂死是不是唯一一种不可能自己形成的死亡方法?”

“你记混淆了!”老法医敲了一下小法医的脑袋,“唯一一种不能自己形成的死亡方法是‘扼死!恰巧,这个死者还真的就是意外死亡的。”

“为什么呢?”

老法医说:“死者的全身其他地方一点点损伤都不存在,只有口鼻腔存在印痕,说明她是因为被闷压在枕头上,口鼻腔被完全封闭,从而窒息死亡。”

“会不会是她老公把她脑袋按在枕头上捂死的?”

“不会。”老法医说,“侵害动作,必然会留下痕迹。现场没有脱落的头发,死者后脑和颈部没有任何损伤,他老公是怎么用力的呢?”

“可是,人体憋气到极限,不都会下意识自救吗?”

“正常人是这样。”老法医在鼻子前面扇了扇,“一屋子酒味,我们现在需要酒精检测,确定死者处于重度醉酒状态。一旦是这种状态,就有无法自救的可能性了。”

死亡剖析

我们的课,又回到了“机械性窒息”这一大类的死因里了。

捂死和扼死也是两种极其多见的机械性窒息的种类。区别不同的就是捂死侵犯的地方是口鼻腔,而扼死是颈部。

虽然是不同部位,但是从法医学实践来看,有着实质上的不同。最大的不同,只要明确死者属于扼死,便可明确系一起他杀命案。而如果是捂死,则要考虑自杀、意外和他杀这三种可能性。

我们先说这两者的共同点。

两种死亡的原因,其实都是呼吸道受阻,影响了气体交换,导致窒息死亡。这是死亡的主要机制。但是,在少数情况下,扼颈导致人体死亡,也有可能是压迫两侧颈部血管,导致脑部缺氧而死亡;亦或是颈部神经受压,导致心跳反射性停搏而死亡。

两种死亡的尸体,都会有比较明确的窒息征象,比如眼睑的出血点、面部皮肤的出血点、指甲的青紫、口唇的青紫,解剖可以看到心血不凝、内脏淤血、颞骨岩部出血等等。和缢死、勒死不同,扼死和捂死的死亡过程相对会比较长,所以窒息征象也会比较典型和充分。

关键的是,我们还要说说两者的不同之处。

先说扼死

扼死有几种方式:徒手(单手或双手)扼颈、肘部和前臂扼颈、器械扼颈等。因为无需工具,随时可以进行扼颈动作,所以在凶手和被害人体力悬殊的情况下,扼死是很容易得逞的。不过,无论是哪种方式,能够让被害人死亡,必然要在尸体的皮肤上留下相应的痕迹。这些痕迹,我们称之为扼痕。

皮肤表面的扼痕,有的时候可以提示出很多问题。比如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里就记载了一个案例。一具尸体的左右颈部都存在扼痕,左侧的扼痕可以看到一些新月状的擦伤,提示是指甲印痕。右侧的扼痕非常广泛,程度较深,提示是戴粗纱手套作案。那么,戴着粗纱手套的手,怎么会留下指甲印痕呢?睿智的法医通过这迹象,确定凶手只戴了只手套,从而成功破案。

除了导致皮肤扼痕,扼死通常还会造成颈部肌肉的出血,以及舌骨、甲状软骨的骨折。这些骨折和出血,对于那些扼痕不明显的尸体,确诊扼死存在重要意义。

因为扼死这种方式,自己是不能形成的,所以只要法医确定死者属于扼死,就可以确定命案。

再说捂死

捂死说全了,就是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很多人说,奇怪,既然自己不可能扼自己的颈部导致死亡,那么也不可能自己捂压自己口鼻导致死亡啊。

其实不然。相对于扼死,捂死的方式更加繁多。比如:用手或者软物捂压口鼻致死,这个通常会是他杀。面朝下,口鼻埋入软物或者泥沙内导致死亡,这样的方式有可能是他杀,也有少数特殊(如醉酒、吸毒后)情况下属于意外。塑料袋、胶带等物体套住头颈部导致死亡,这样的方式有可能是他杀,也有可能是自杀,更多见的则是意外(小孩玩耍时用塑料袋套头部导致窒息死亡)。甚至还有些更加离奇的捂死方式,比如曾经有报道称,一个妇女在给婴儿哺乳的时候,不慎将婴儿紧压在乳房上,导致婴儿窒息死亡。

和扼死的原理一样,捂死通常也会在口鼻部留下损伤。尤其是在他杀案件中,法医均可以在死者的唇黏膜、颊粘膜、牙龈或者面部肌肉处发现损伤和出血。再结合现场和尸体的窒息征象,得出结论也就不难了。

疑点辨析

有的同学问,那口鼻缠绕胶带死亡呢?

口鼻缠绕胶带到能够窒息死亡的程度,是需要一定缠绕力度的,这样的力度通常可以在皮肤或者皮下留下痕迹。即便留不下痕迹,法医也可以通过排除法来确认死因。

而且,其实在法医实践中,大多口鼻缠绕胶带死亡的,都是自杀。自杀的情况下,胶带自然就留在了死者的口鼻部。

可是,为什么大多是自杀呢?想想看,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让别人给自己缠绕胶带?他势必会挣扎。一旦有挣扎,就有抵抗伤,一旦被控制,就会有约束伤。所以,在不留下任何损伤的情况下,想缠绕胶带捂死—个人,是不可能实现的。

那为什么自杀的人要给自己的口鼻缠胶带呢?很多自杀溺死的人,都捆绑手脚、缠绕口鼻。我猜,原因就是他们坚定了必死的决心,防止自己下意识自救吧。这也是猜测,为什么要这么做,恐怕只有死者自己才知道。

那如果损伤轻微,法医会不会漏检,从而判错了案件性质呢?当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还有那么多侦查员在调查,那么多现场勘查员在勘查现场,只要有一方面有疑点,警方都不会轻易放过的。所以,我们如果再看到那些吸引人眼球的新闻标题之时,不要盲听盲信,要有思考,才会不被谣言忽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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