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奇能 李彦蓉 王欣 李立
(1.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深圳 518045;2.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配套法规概述及分析
陆奇能1李彦蓉2*王欣2李立2
(1.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深圳518045;2.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出台之后,美国FDA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新的配套法规在安全标准、监管模式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和完善。新法规的颁布对输美食品贸易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本文分析了FSMA配套法规的特点和影响,并讨论了新法规的应对措施。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配套法规;应对措施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食品最为安全的国家之一,其食品安全法规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历史。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纯净食品及药品法案》是美国现代食品安全监管的开端[1]。随后在193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以完善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并增强政府对法律的执行能力[2]。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简称FSMA)[3],推动了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近七十年来最大的一次变革[4]。FSMA经美国国会批准,其具体实施需要更详细的规则。为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FSMA颁布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包括一些新增的行政性法规、对原法规的修订或补充,以及非强制性的指南。本文就FSMA配套文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并讨论其主要影响及应对措施,以期为我国输美食品贸易应对FSMA提供理论基础及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