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规

2016-12-13 07:53整理
创造 2016年10期
关键词:抚仙湖实施办法治党

文/王 睿(整理)

10月新规

文/王 睿(整理)

抚仙湖是我国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之一

随着金秋10月的到来,云南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下发;制定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住宿、露营、野炊”等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出台

最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下发。

《规划》提出,将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完善针对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就业的扶持政策,制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有利于稳边固边的沿边地区就业政策,逐步形成云南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

在收入分配方面,《规划》明确,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开展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工作。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和艰苦地区干部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争取国家调整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艰苦、边疆、民族地区继续给予特殊照顾。

【点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可以说,这些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都与人社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分配等领域亮点抢眼,人社事业发展目标振奋人心。

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印发

云南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紧密结合云南省实际,突出云南特色,定位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解决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施办法》明确了规定各级党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问责对象,使问责对象覆盖到了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其领导成员,问责对象和主体更加清晰明确,实现了问责对象和主体的全覆盖,体现了管党治党“从严”和“全面”的要求;设置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两道“准问责”防线,形成了“3+4+2”的问责方式体系,保障了“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落实;《实施办法》对问责适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问责决定作出、问责执行、问责后果和问责监督作了明确细化,增强了实际工作的操作性。

《实施办法》明确了问责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点评】: 《实施办法》的印发,充实细化了问责内容和情形,体现了云南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为云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保障。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在云南省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意见》明确,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资扩股,并在条件适合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支持云南省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境内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现行税收政策和境外优惠政策,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三农”、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租赁业务不良资产容忍度。

《意见》同时指出,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将金融租赁方式进行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纳入鼓励政策适用范围;根据云南省行业发展实际状况,完善和落实我省实施细则,强化对金融租赁业的法律保障;加强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风险应急预案,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点评】:目前云南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缓慢,机构数量和规模仍处于较低水平,对国民经济的渗透率和行业覆盖率仍然很低,外部环境不够完善,行业竞争力有待提高。发展金融租赁行业对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抚仙湖洗车露营野炊 可处千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决定。在环境治理方面,修改后的条例完善了城乡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内容。增加了“预防、控制生态退化,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抚仙湖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逐步取消使用塑料大棚、塑料地膜”的规定;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职责作出规定,并增加了建设项目、住宿、餐饮等经营者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对达标污水进行循环利用和净化处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处罚标准过低的问题,修订后条例对处罚标准做了调整,加大处罚力度。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有露营、野炊的,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抚仙湖水域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或者使用洗涤用品的行为,将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点评】:抚仙湖,是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蓄水量高达200多亿立方米,水质至今保持Ⅰ类标准,是我国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之一。一旦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水质被严重污染,将极难恢复。保护抚仙湖的生态环境比开发更为重要。

昆明打造国内发展创新型智慧城市样板

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打造区域信息辐射中心的核心区、“生态+”融合发展的示范区、资源“慧”聚的标杆区、信息惠民的样板区为一体的发展模式,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向高端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数据活化、研判智能的政府决策新能力,培育高端集聚、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提升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带动力,打造国内发展创新型智慧城市样板,推动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点评】:推进昆明智慧城市建设是加快发展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保障。新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城市变得更易于被感知,城市资源更易于被充分整合,从而有效地化解“城市病”问题,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解决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编者按

这是一个质量决胜的时代。

这是一个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时代。

创新发展,质量先行。“高标准”、“高质量”已然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价值创新的必然选择。新起点,我们如何迎接经济社会“质量时代”的全面到来?如何全面提升质量监管支撑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云南省相继颁布《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出台在质量发展方面的第一个专项规划——《云南省质量强省发展规划(2016-2020年)》。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强调:追求质量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在全省形成崇尚质量、追求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不断追求卓越,推动创新转型,使质量发展成为强省之基、富民之路,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发挥好基础性、导向性、支撑性作用。

从质量兴省战略到质量强省战略,云南正努力加快步伐向“质量时代”迈进。质量,将见证云南这片土地旺盛的经济活力,托起这方山水崛起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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