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鹏 康楚云 庞汝彦 吴尚纯 宫露霞 彭中华 高 洁 易先全 文 毅 郑玉华 周 虹*
1.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100191); 2.中国妇幼保健协会;3.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5.湖南省妇幼保健院;6.湖南省石门县妇幼保健院
·调查研究·
产后妇女中长效可逆避孕措施的使用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李 鹏1康楚云1庞汝彦2吴尚纯3宫露霞2彭中华4高 洁5易先全6文 毅6郑玉华6周 虹1*
1.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100191); 2.中国妇幼保健协会;3.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5.湖南省妇幼保健院;6.湖南省石门县妇幼保健院
目的:探讨长效可逆避孕措施(LARC)在产后妇女中的使用现状及影响因素。方法:采用容量比例概率抽样选择湖南省石门县3岁以下儿童母亲503例,采用自行设计的结构式问卷进行调查,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被调查的503例3岁以下儿童母亲中,产后采取避孕措施的比例为68.2%,采取LARC的比例有12.7%。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初产妇(OR=3.43, 95%CI:1.49~7.89)、26~30岁年龄组(OR=5.26,95%CI:1.43~19.40,处于哺乳期(OR=3.77,95%CI1.80~7.63)以及剖宫产(OR=3.70,95%CI1.80~7.63)是被调查者产后未使用LARC避孕的风险因素。结论:目前产后妇女LARC使用率偏低,提高产后避孕率,尤其是提高LARC使用率应是提高我国生殖健康工作的重点之一。
产后避孕;长效可逆避孕措施;影响因素
由于产后生理上的特殊性,产妇更容易忽略在这个时期避孕[1],如果产后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就有可能导致意外妊娠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