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互联网+税务” 促进税收现代化

2016-12-16 22:56王宏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7期
关键词:税务互联网

王宏

摘要:随着“互联网+税务”创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大数据化的模式,不仅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纳税人,也显著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对我们整个税务行业,不仅仅是机遇和挑战,可以说,是一种质的改变。

关键词:互联网+税务;税收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2

我们看到,近两年我们推行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税、移动纳税服务平台等“互联网+税务”的一系列举措,使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的距离消失了;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税收风险分析与应对,使原来单个纳税人被遮蔽、分割的独立数据被瓦解了,为我们税务机关实现税务管理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无限的空间。可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办税厅变得越来越冷清,当传统的征管办法、工作方式、行为模式在互联网的联通中统统被颠覆着、被改变着,我们大多数的基层税务干部,更多的,是“被”适应着,原因就是,大家还没有真正树立起“互联网思维”。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引导、引领、培养互联网意识和思维

一是要勇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互联网+税务”已经在深刻的改变着我们传统的工作方式,这是大势所趋。首要的是先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式,彻底转变原有的思想观念,勇于给自己在意识深处来一次彻底的变革,站在全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互联网、互联网+税务,否则,如果我们还是用传统的思维定式来看待来实践“互联网+税务”,无论我们做了什么,本质上依然没有改变,更难以走远。

二是要努力培养全新的思维方式。互联网已经为我们实现“互联网+税务”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也要求我们的思维方式要“顺势而为”:

要注重培养纳税人需求思维。在“互联网+税务”,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强大的税务云,实现纳税人与税务的线上线下互动,为纳税人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要注重培养数据思维。网络的联通,给我们通过网络、涉税平台提取、比对、分析数据成为可能,改变人海战术的管理,培养数据思维,实现科学、精准、有的放矢的税务管理。

要注重培养社会化协作思维。互联网的存在,使整个世界都变得更平了。任何第三方信息通过互联网均可实现共享、汇聚,进而积极采取征管措施,实施有效管理。

由思维认知引领执行落地,“互联网+税务”越走越宽广。

三是形成“互联网+税务”的思维定位。“互联网+”的思维可指导税收事务工作,改变纳税人办税体验,改变税务 机关面对纳税人的方式,改变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连接方式,改变征纳模式,从而让税务资源在“互联网+”的模式下,让过去不太起眼的得以催化,优先的得 到充分利用,最终使税务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纳税人的潜力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

创新纳服理念,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实现便捷高效。以税收现代化管理的理念统筹和建设税务信息化,使之成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响应简政便民的诉求,让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用时最短、成本最低、体验最好。创造服务型税务机关,对内优化办税流程,对外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大厅互联网络服务,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网上办税、手机办税等互联信息办税手段,实现纳税人办税由柜台、网络到手机的拓展,使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开展纳税操作;另一方面发挥网络办税终端分流作用,充分引导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机、自助电脑等网络终端进行代开发票、社保缴纳、网上申报等项目操作,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

优化征管模式,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实现集约规范。通过大数据采集,规范数据应用,优化税收风险管理方式,使基层税务管理人员从纷繁复杂的企业管理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从管人制到管事制的转变中,差异化管理纳税人,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导向强化“征、管、查、评”的工作,运用系统风险筛选推送机制,实施对各个纳税人的基准判断,高风险户高级别应对,中等风险税企联合纠偏,低等风险企业自行改正,实现税务现有资源的合理分配,最终达到提高税务机关管理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目的。

扩大对接规模,完善政府服务层次,实现多元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提升税务机关与机关外地对接端口,提升信息交互能力。例如近年来,多地实施税务金融对接,将大数据技术引入中小企业的信贷领域,搭建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渠道。企业纳税人可依据自己需要,自愿公开部分涉税信息并签署协议,税务机关将纳税人信用评级在平台上推送,税银交互平台将信息转化为银行的放贷凭据,银行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审核,向企业提供房贷业务。

二、搭建“互联网+税务”平台的数据基础

一是确立互联网管理数据采集基础。税务机关目前已基本实现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信息化运作和内部数据储备和部分外部数据储备。包括纳税人申报信息、内部机关各类业务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拥有了一套初步完整的具有法律保障、技术支持、安全防护的收集机制。通过计算机对互联网大量信息进行高效收集和筛选,拓展互联网涉税信息获取渠道,多方面分析过滤。使之成为税务机关可用的有价值信息。

二是加强互联网数据的整合加工。互联网拥有数以亿计的数据,如何对其进行有效加工是一项重要工作。没有数据良好的整合加工,就谈不上数据的应用服务,也就达不到数据收集的目的,必须要加大互联网数据整合力度,对收集的信息分类处理,针对分析,产生有需要、能应用的数据材料,推动税务机关的互联网联合能力。数据加工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基于大数据技术,对采集的海量数据进行维护、整理、分析,建立数据之间的关联,让无序的数据变得活起来、有意义。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在风险管理、数据管理和数据利用的基础上,形成依托数据仓库技术的数据存储中心、数据加工中心、数据分析中心、情报交换中心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数据处理中心。实现了对海量涉税数据的深度挖掘、重组、分析、利用,进一步有效支撑了业务决策和税收管理。

三是提炼税务治理信息的应用价值。信息前提在收集,处理是关键,应用是目的。在税务机关加强信息收集、整理的同时,必须注重对处理信息的应用,这样才不会浪费之前信息收集、处理的成本,可以在处理之前,明确信息使用目的,对特定需要的信息数据在处理时专项进行,达到一处理一应用的目的。经采集、处理后的涉税数据信息,是提高税务治理质量的关键所在。通过对采集、整理后的第三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门的风险指标分析报告。坚持税收管理平台应用,切实加强税收治理程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统筹协调的税收治理机制。税收治理的广度因互联网的数据收集而扩大,将进一步提升了对纳税人各类经营、交易行为的监控能力。

三、“互联网+税务”发展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互联网+税务”不是互联网和传统税务机关的简单相加,需要用全新的角度考虑税务互联网的建设方向,在加快互联网建设进程中,有三大问题需要面对。

一是“互联网+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需要建立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规范标准是互联网建设和发展的基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信息共享、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当前,各地实施“互联网+”的过程中,存在着看重技术投入但轻视运行管理,重视硬件的建设但忽视软件的运用,使得“互联网+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内容与业务战略融合度不够,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在完善流程中,充分考虑地域、经济、人员素质的差异,建立科学规范的整理规范和框架标准,增强不同系统、业务领域之间的兼容性。进一步将税务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等第三方扩展和互联,形成更广泛的税务大信心平台。

二是需要注重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当前,数据的安全性与隐秘性问题是公认最严重阻碍的因素之一,使其在政府领域的应用推广面临巨大挑战。因此“互联网+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应当集中资源强化信息安全检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根据资源的重要性和涉密程度、安全风险等因素,划分安全保护等级,做好网络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在数据采集、应用、社会公布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信息隐私和安全。哪些数据可以采集,哪些数据应该采集,哪些数据属于纳税人的隐私,政府部门无权采集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既要使公共服务机关可以通过数据更好的服务和管理,也要注重保护公民的数据安全,确定哪些可以采集哪些不能采集,有明确的规范才能更顺畅的推行互联网工程,也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采集过后的数据如何保证安全,这又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在目前频频出现的公司客户信息被曝光的案例就在警示税务机关需要注重信息保密,具有千万客户资源的网络公司的网络安全防护应该是专业级别的,但是仍然有漏洞被黑客利用,且不说一半税务机关的信息防护的意识缺失和技术短板,很有可能被黑客利用泄露信息,所以一定要加强对数据安全的防护。

三是加强各个信息单位的互联互通。近年来,各政府部门、企业单位都在大力发展电子数据,但是整个网络联通还没有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造成信息的不对称,难以建立全方位的监控、分析系统和据侧支持辅助系统。以致在税收管理、优化服务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数据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要通过对“互联网+”的深度挖掘,形成税收监控和适应经济社会分析能力、展望税收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打击税收违法的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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