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不宜分解到单字”毋庸置疑

2016-12-17 17:49毕振东
中华诗词 2016年11期
关键词:单字王力字面

毕振东

钟振振教授提出“对仗宜分解到单字”(以下简称“分解”),我却说“对仗不宜分解到单字”。于是,围绕对仗是“宜分解”还是“不宜分解”?便成了问题的争论焦点。顾绅先生却绕开争论焦点,对词、词组、单句、复旬四类对仗的正格诗例与变格诗例置若罔闻,楞在四类对仗定义中强加“必须”二字,有意把我的观点说成“未免片面”。甚至,把与“分解”一说并非相干的对仗常识,诸如“词类演变、邻对诗例、词的变性、借对诗例、变格对仗”诸说,也罗列其中。请问,未免“文不对题”了吧?

尽管如此,我还要心平气和,愿与顾先生研讨,答其“四点质疑”。

质疑一:词的对仗,是否必须同类?

答:我从来没有说过“必须”二字。我认为,词的对仗,即指同类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方位词、颜色词、数目词、代词、副词、虚词)的相对。

但是,我同时声明:“语法规则是固定的,实际使用可以灵活,给对仗留有一定活动空间”。这个“灵活”与“活动空间”,即指对仗允许变化。因为,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说:“在一联中,只要多数字对的工整,就是工对。”具体点说,五言对仗一字不工,七言对仗二字不工,仍为工对。譬如,杜甫《登高》“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虽然“无边”与“不尽”词类相异,但仍为工对。如果各增加一字不工,便为宽对。譬如,刘长卿《饯别王十一南游》“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其中“没何”与“空向”二字不工,即属“宽对”。又如毛泽东《赠柳亚子先生》“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其中“三十一”与“落花时”三字不工,也属宽对。即便分解,词类也不相同,也不能把“宽对”变成“工对”。我认为,“工对”即“工对”,“宽对”即“宽对”,没有必要依靠分解,把“宽对”变成“工对”。因此,分解一说简直多余。

质疑二:词组、单句、复句必须结构相同?

答:我再声明一遍,从未说过“必须”二字。我认为,词组对仗,即语法结构相同的词组相对:联合对联合、偏正对偏正、动宾对动宾、补述对补述、主谓对主谓、专名对专名。

但是,为了避忌语言呆板单调、缺乏灵动和生气,诗人有时越过词组界限,有限度地异类相对。如杜甫《八阵图》“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其中“分国”是动宾词组,“阵图”是偏正词组,两者结构并不相同。但为了突显诸葛“三分天下”之功与“八阵图”之奇,作者没求同类词组对仗。如果分解到单字,“分”是动词,“阵”是名词,也不相合。如此说来,分解何用?

单句对仗,是指诗句骨干成分主谓宾与附加成分定状补各自相对: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补语对补语。

但是,诗佛王维《送赵都督赴代州得青字》“万里鸣刁斗,三军出井陉”却独出心裁,把主语“刁斗”与宾语“万里”倒装,让宾语与主语相对。也许是让“万里”与“三军”形成数目对吧!读起来倒也顺口,觉得无妨。然而,毕竟是个例,特殊允许,推广不宜。

复句对仗,是指联合复句中的并列、连贯、递进,选择复句各自相对;偏正复句中的转折、假设、条件、因果,目的复句各自相对;紧缩复句各自相对,三者不得混对。

但是,陆游《游山西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转折复句,其中“疑无”与“又一”词类相异。即使分解到单字,词类也不相同。因此,“对仗宜分解到单字”,作为论断是不周严的。

王力先生在他主编的《古代汉语·唐诗的对仗》中确实说过:“近体诗的对仗,和骈体文的对仗一样,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这是正格。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近体诗的对仗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只要求字面相对,不求句法结构相同。”并且还说:“字面相对也就是词类相同互为对仗:名词对名词,代词对代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虚词对虚词。”例如:

口衔山石细,心望海波平。

——韩愈《精卫填海》

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李商隐《安定城楼》

上述二联,出句与对句后三字句法结构不同。例一,“山石细”的意思是“细山石”,属偏正结构;“海波平”,却是主谓结构。“归白发”的意思是“白发归”,属主谓结构;“入扁舟”,却是动宾结构。但是,字面词性字字相同,是标准的字面相对。这就说明,凡是字面相对,都具两个属性,既要保障字面相对词性相同,又要晓得不受句法结构约束。由此可见,“分解”一说,纯属多此一举。

质疑三:对仗不宜分解到单字吗?

答: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不宜分解。这才是我们要讨论的正题。然而,顾先生却绕开正题,遮遮掩掩地说什么“毕先生‘不宜分解到单字的命题,是针对钟振振先生‘对仗宜分解到单字而提出来的。命题的主语是对仗,它是分解到单字的前提。如果分解到单字后不能构成对仗,那么分解就失去了价值。《毕文》所说的单纯词不宜分解,合成词多数不宜分解,以及分解到单字后同类仍不相合等等情况,都没有说到点子上。只有当分解到单字构成字面相对,分解才是有效的”。

由此可见,顾先生并没完全明白“字面相对”的特有属性。请问,上述二联字面对仗,是诗人事先精心构架的,还是事后分解的呢?显然是事先精心构架的。所谓事先精心构架,只要选择词性相同平仄相反的单字相对即可,不考虑语法结构,无须分解一说。既然无须分解,又哪里来的“只有当分解到单字构成字面相对,分解才是有效的”说法呢?顾氏以“分解一说”为论题,以“字面相对”为论据,构成天然一对矛盾,能够自圆其说吗?

另外还说:“钟先生‘迁移曾活国,苦难只生民,也属于这类作者自构短语而结构不相平行者”,“作者看重的是字面的对仗”。既已“字面相对”,不分自工,无须分解;既已“不拘结构”,不必分解;既已“单字互对”,没法分解。基于上述三点,“字面相对”完全丧失分解理由,不宜分解。钟氏却说:“‘活国是‘使国家活起来,是一个动宾词组”;‘生民则是‘人民,是一个集合名词。语法结构与词性都不同。但分解到单字,‘活对‘生,‘国对‘民,却很工”。其论点与论据,岂不自相矛盾?画足添蛇,弄巧成拙。

特别是,“分解”一说的最终结论:“对仗不必拘泥于语法结构与词性,宜分解到单字”。这是以“变格特例”取代“正格范例”的武断之说,也是不懂对仗固有属性的偏见之谈,同时否定正格与变格两种对仗语法规则。试问,笔者所举词、词组、单句、复句的四类对仗的正格诗例,哪一首不是“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王力语)?如果“不必拘泥于语法结构与词性”(钟氏语),能够创作如此规范的诗联吗?何况变格对仗,也是如此。仅以韩愈、李商隐“字面相对”两大变例为准,虽然不拘语法结构,但须字面词性相同。若不选择同类词性单字相对,还叫“字面相对”吗?不管正格或是变格,凡属对仗均受语法约束,只不过约束标准不同罢了。变格允许不拘结构,却不允许不拘词性,不拘词性的“字面相对”是不存在的。何苦把话说的那么绝对?况且,我们争论的根本问题,并非对仗有没有“变格”,而是对仗宜不宜“分解”?莫把“分解”与“变格”混为一谈,偷换概念。

老实说,“分解”一说的命题,已经超出对仗的范畴,与语法范畴、意义范畴直接相连,存在以下三大弊端:

一是,混淆“宜分解”与“不宜分解”词的界限

众所周知,词包括单纯词与合成词两种。

单纯词,即由一个语素构成的词,不管单音节、双音节或多音节单纯词,均不宜分解。譬如,玛瑙、蒙太奇、奥林匹克等,哪个宜分解呢?哪个也不宜。因为音节有音无义,分解后即或有义,也是别义。

合成词,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语素构成的复合词、派生词、重叠词、简缩词,大多数也不宜分解。譬如,由两个词根构成的并列型复词“江山”,动宾型复词“理发”,补充型复词“放大”,主谓型复词“海啸”之类,一个也不宜分解。又如简缩词,即简化缩写多词根专用名词所构成的固定复词,如奥运、北大、政协之类,也不宜分解。唯独派生复词“桌子”,重叠复词“山山”,偏正复词“信鸽”等等,一般宜分解。

但用副词“不”修饰动词“去”或形容词“好”时,即使偏正复词也不宜分解,分解会使词义走向反面。

由此可见,不分“宜分解”与“不宜分解”词的界限,笼统地称谓“宜分解”,显然是“以偏概全”的论断,不宜采纳。

二是,颠覆了词类的划分标准。

苏联语言学家谢尔巴早有精辟论断,语法学词类的划分,应以“词汇·语法范畴”为标准,既要注重结构关系,也要注重词汇意义,两者不可偏废。然而,钟教授却主张两者同时废弃,把“活国”分解到单字。把一个复合词,分成两个单音字;把一个有机整体,分成两个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瓦解了“活”与“国”的复词结构关系;改变了复词“活国”的词汇意义,从根本上颠覆了“词汇·语法范畴”之标准。

三是,单凭“分解”巧合工对不具普遍性。

王力先生说:“一个规则建立起来,按本质的特点来说,应该是站得住脚的,偏偏有人煞费苦心地去收罗一些例外,说这个规则不能照顾全面”。因此,“区别一般和特殊还是必要的。否则让非本质的特点与本质的特点分庭抗礼,恐怕没有一条规则能够建立起来,而我们的语法规范工作也就很难做了”(《语法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特点》)。

钟教授即是,把个例当范例推广,欲建新的对仗语法规则。主观愿望是好的,客观实践行不通。从杜甫“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到陆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均属工对,分解后仍有二字不工。宽对也是如此。从刘长卿“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到毛泽东“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两首宽对即便分解到单字,也不能变成工对。尤其是顾氏标榜的“字面相对”,更是“不宜分解”。因此,分解一说不具普遍性。

鉴于上述三点,对仗不宜分解到单字的论断,毋庸置疑。

质疑四:关于两例杜诗的品评?

我在挖掘王力诗律学“宝藏”的同时,也逐渐发现少许“沙粒”。针对“孤平定义、语义合掌、岘佣说诗、仄韵演变、律诗起源”诸说,写出了《王力诗律学中的瑕疵》、《走出合掌的误区》、《绝句并非从律诗演变而来》等文章,予以纠偏归正,注释全新概念。王力对于两例杜诗的品评,恕我也不能苟同。

一,杜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若依意境考评,气势磅礴,千古绝唱;若依语法考量,略有不工。“无边”与“不尽”,属动宾与偏正相对,词组结构不合。即便分解,“无”与“不”,乃动词与副词相对;“边”与“尽”,乃名词与动词相对。虽曾见过,动词与副词相对;却很罕见,名词与动词相对。王力先生却说:“在词性上虽不相对,也可认为相对。”此评,有失公允,未免牵强。

二,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语序的变换》中说:“‘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有人认为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那是不对的。”对此,我持有异议。这一联句,是《秋兴八首》最后一首的颔联,是诗人对长安郊区美坡景观的回忆,借此抒发今昔大唐兴衰之感。意思是说昔日大唐,美坡每到秋天即有,鹦鹉啄不尽的香稻粒,凤凰栖不够的碧梧枝。显然,鹦鹉与凤凰应是主语,诗圣却硬要倒装过来。请问,香稻如何啄余?碧梧如何栖老?何来鹦鹉粒?何来凤凰枝?觉得有点语无伦次,不合常人逻辑思维。马克思说:“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语言学家吕叔湘也曾说过:“要把我们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一般人所说的‘这句话不通,多半不是语法上有毛病,而是逻辑上有问题。”杜甫此联对仗,即不是语法毛病,而是逻辑出了问题。要使语序变化适应逻辑思维,才能理顺思维与语言的对应关系,运用词或词组明确地表示概念,运用句子恰当地表达判断,运用复句或句群严密地进行推理,运用遣词造句清晰地展示思维,既合乎语法,又合乎逻辑。为此,我选择站在“有人”那边,对王力先生的品评,行使否决权。

最近,林星煌先生提出,“借对”不属“分解”吗?

答:借对,当属“双关”修辞格,仅是借音、借义替代相对而已。如贾岛“卷帘黄叶落,锁印子规啼”,以“子”代“紫”,与“黄”构成谐音颜色对;杜甫“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八尺为寻,倍寻为常,与“七十”构成谐义数目对。这种借对,只可双关,不可分解,是语法与修辞高度统一的一种对仗形式,不可混入“分解”误区。

最后,谈点切身体会。讲究平仄,为避忌“因声害义”,才有变格拗救之说;讲究对仗,为避忌“因辞害义”,才有正格与变格之别。唯有正格与变格双轨运行,才能使其对仗从形式到内容走向完美。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不管正格或是变格,都会出现违反各自规则的个别诗例。过于渲染个例,即会乱了规则;过于强调规则,又会拘泥束缚。我们应力求在稳定而多变的艺术法则中,寻找严谨与宽松的结合点,正确处理范例与个例、正格与变格的关系。作为律诗,当然要遵守语法规则,偶尔违反一点也是允许的;但试图改变语法规则,却是不允许的。因为,古今中外语法规则大同小异,已经接轨,一般不宜改动。倘若改动,也要在保障语言结构、词汇意义、完善语法体系的合理区间进行。

猜你喜欢
单字王力字面
王力手迹
河北大名话单元音韵母、单字调及双音节非轻声词连调的实验语音学初探
金缕衣
别误会这些英语
别误会这些英语
盐城方言单字调声学实验研究
数字在法语俚语中的使用
《通鉴释文》所反映的宋代单字音特殊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