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治加强我省土壤污染

2016-12-21 02:49九三学社省委
乡音 2016年12期
关键词:水土土壤环境污染

文九三学社省委

综合防治加强我省土壤污染

文九三学社省委

近年来,由于土壤污染而造成的重大公害问题如“毒蔬菜”事件屡现媒体,土壤污染日渐引起公众关注。据调研,采矿、冶炼和污水灌溉等工农业活动是造成我省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有缺乏土壤污染基础信息,土壤污染监测机制不健全;土壤污染研究不足,修复技术起步晚,装备匮乏;缺少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土壤环境评价标准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够,科普机制不健全。建议综合防治土壤污染:

一、摸清底数,预防为主,分类治理

一是充分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在组织上,充分整合环保、国土、农业、住建等部门,避免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和资源浪费现象,努力使省与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的技术力量相结合,行政区划与生态流域相结合;在实施上,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点元素开展加密普查工作,尽快查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在评价上,统一标准与细分标准相结合,进行土壤环境质量分级,以便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治理修复。二是土壤污染防治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积极利用,治理修复为辅。相对水、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更加难以治理,保护好现有的清洁土壤,控制土壤污染物不断的积累趋势,遏制污染土壤持续上升的势头。通过风险管控合理利用污染土壤,边利用边修复,边修复边利用;在治理修复上,分清轻重缓急,加强污染土地的原位的修复。

二、水土气生,统筹治理,科技支撑。

要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主动出击,与京津两地政府部门共同制订促进环首都区域土壤治理的中长期规划,借力京津的科技优势,加强三地在土壤治理科技项目上的深度合作。一是统筹水土气污染治理。水土气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互相依存,相互影响,污染物质之间存在介质的传递关系,一损俱损。统筹水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互为因果、互为源头修订、制定标准,防止污染治理的空转;统筹水土气监测体系建设,构建以环首都区域为核心的水-土-气-生物污染链监测网络,搭建应急监管平台、土壤环境监测网与决策支持系统;统筹推进水土气污染治理,遵循水气为源头,土壤为承载的自然规律,坚持水气污染优先治理、率先达标,长期治土。统筹土壤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统筹农田土壤环境保护与农业安全生产;统筹饮用水水源地土壤保护与生态安全建设;统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人居环境健康保障。二是启动土壤污染专项,加大科技支撑。首先是以土壤污染防治为核心,揭示我省农产品产地立体污染发生进程、格局与演变机制,构建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背景值。其次是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对重金属重污染区、高背景区及有关的癌症村等高风险区调查;着手探索污染源识别、生态毒理、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修复机理的基础研究;开展重金属污染类型及程度的耕地、矿区、场地等土壤的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创新,瞄准稀有/贵重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的绿色环保技术(铜、镍、金等)资源回收技术创新。研究建立快速、原位的修复技术体系,加快研发快速修复的自主研发设备,培育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技术产业。

三、配合国家,尽快立法,修订标准。

一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地方法规。通过立法,建立部门统筹、协调联动监督监管机制,明确政府、企业、组织、个人等责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重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注重源头控制。二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尽快修订完善土壤环境国家(部级)标准和制订河北省地方标准。

四、加强科普,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平面媒体、电视、网络等手段,通过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名家访谈、知识竞赛等普及土壤污染知识,让土壤污染防治的环保知识进学校、下工厂、入农村、到社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不隐瞒、不夸大,客观报道土壤污染态势,积极报道国内外土壤防治工作的进展与经验,介绍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土壤污染发展历程,土壤污染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保障农产品安全不仅事关土壤污染,还与水污染、大气污染息息相关。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披露信息,尤其要加大宣传报道国家和我省对治理土壤污染坚定决心,增强社会对治理土壤污染的信心,提高公众的环保和健康意识,以此来促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自觉抵制污染土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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