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6-12-24 08:59那银春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22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会计营改增

那银春

摘要:根据2011年财政部印发的“营改增”试点方案,自2016年5月后,中国将全面开放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金融业都将纳入“营改增”范围。从宏观层面上看,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后,不仅能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且有利于企业资金的优化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提升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帮助。文章首先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随后就新形势下如何应对“营改增”的变化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企业 会计 影响及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一)影响建筑企业的税负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可以帮助建筑企业避免对于同一项目重复征税的问题。例如,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会采购大量的建筑用材,还需要租赁多种建筑设备,成本花费较高。但是在“营改增”之后,这部分的进项税可以被抵扣,建筑企业实际应缴税款要低于营业税,从而帮助建筑企业节省税款支出。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来说,这部分节省出来的资金可以用于技术改良、设备更新以及人员培训等。建筑企业在采购建材期间,部分建材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开发票的商品价格更低。企业在增值税上不能进行“以票控税”,不仅不利于税收计算工作的开展,反而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

(二)影响建筑企业账务处理

“营改增”实行前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也会有明显的变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以往对营业税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涉及到的内容相对简单,因此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较少;但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项目也成倍增加,无形之中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三)影响建筑企业的运转资金

建筑企业具有前期投资大、资金回流周期长、风险性高等特点,因此建筑企业纳税额成为关系到企业资金运转的重要内容之一。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的营业税与所得税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预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部门可以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提前制定财务规划的方式,帮助企业合理配置资源和资金。在“营改增”之前,企业不仅需要先行垫付整个项目所需的资金花费,而且还要额外的支付未回收款项的资金,给企业正常的资金运作造成了巨大影响。对于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来说,很有可能面临财务紧张,甚至是资金链断裂等问题。而实行“营改增”之后,企业可以先回收工程款项,或是在工程交付之后在进行税金缴纳,降低了资金运转风险,有利于建筑企业有限资金的最优化利用。

二、建筑企业会计应对“营改增”的具体措施

(一)积极应对“营改增”,保障企业利润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建筑企业必须要顺应这一变化,并结合自身企业运营的实际特点,充分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发展机遇,集中有限的资金不断优化施工技术,为建筑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提供帮助。会计部门在计算企业建筑材料或设备的采购花费时,为了便于抵扣税款,必须要求材料供给部门提供等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增值税专项发票。

举例说明:第一,假设:销售收入为100万,不考虑其他因素,在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则虚拟的利润=100/11*11%=90.09万元,销项税额=90.09*11%=9.91万元,下游企业需支付价款100万元,取得成本为90.09万元。在营业税下,则虚拟利润=100-3=97万元,营业税=100*3%=3万元,下游企业支付价款100万,取得成本仍为100万元。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营改增后导致虚拟利润降低97-90.09=6.91万元,因此,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下游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了9.91万元,上下游企业营改增合计产生的收益为-6.91+9.91=3万元。第二,假设:在企业的销售回款相同的情况下,回款为100万元,则营业税下,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在增值税下,销售收入为100/(1+11%)*11%=90.09万元,通过对比,则营改增导致收入下降(100-90.09)/100=9.91%。第三,假设:销售回款为100万,销售利润为10万,支付价款为87万,三者相同的情况下,则在营业税下,销售收入为100万,销售成本87万,营业税为3万,在增值税下,销售收入为100/(1+11%)=90.09万,销售成本为87-6.91(进项税额)=80.09万。通过三者对比得出:一是增值税下,当销售回款与支付价款一致的情况下,至少需要取得6.91万的进项税额,营改增的利润才保持不变。二是按11%的税率换算,即6.91/11%=62.82万,则企业应有62.82万的成本取得进项发票,这一支付额占支付价款87万的62.82/87=72.72%。

(二)完善会计处理方式

在“营改增”普遍落实后,建筑企业的会计工作内容必然会发生改动。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应当重视这一现象,并通过实际行动,为企业会计工作的转型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可以增设会计科目,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账户和辅助表的设置等。从建筑企业会计人员角度来说,一方面要熟悉“营改增”的相关内容,以及对建筑企业各项工作的具体影响,做到从容应对;另一方面还要严格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做好“营改增”前后的衔接工作,避免会计工作出现失误,给建筑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

“营改增”在减少企业应缴税款的同时,也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的变化,加强建筑企业会计人员的专项培训和内部管理显得尤为必要。首先,建筑企业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会计人员的技能培训,或是聘请专家来企业内部开展专题讲座。通过这种方式,使会计人员能够顺利的适应“营改增”之后的工作内容变化。其次,建立与培训相配套的考核机制,要求参加培训的会计从业人员接受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到个人年终测评中,激发会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为今后建筑企业税收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动力支持。

参考文献:

[1]戴国华,苏启梅.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2(03):131-133

[2]李朝红,刘璐璐,陈海涛.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03):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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