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管武装工作粗探

2017-01-01 05:29
国防 2017年7期
关键词:预备役党管非公有制

吕 森

非公企业党管武装工作粗探

吕 森

党管武装是地方武装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是国家武装力量宗旨性质对地方武装工作的客观要求,前提是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存在的主要短板,对策是从企业党建工作入手,以“党建”的强力推进,保证“管武”的落地生根。

后备力量 民兵预备役 企业武装

习近平主席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管武装自然存在短板,要认真对待。党管武装是地方武装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制度和原则。把习主席关于“认真对待”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的要求落到实处,前提是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存在的短板。经对部分党组织健全的大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调查,其党管武装存在的问题表现形式多面多样。

作用发挥不足。“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指挥,管解决重大问题”,是各级党组织党管武装工作的根本职责。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把党管武装工作作为企业党委重大的政治责任,在民兵预备役建设中缺乏应有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应尽的社会责任。普遍重视按《企业法》履行工作职责,忽视按《国防法》承担国防义务,甚至有的企业武装部只是挂块牌子、有名无实,有的企业武装部和保安部混为一体,其工作不受企业党委的直接领导,民兵组织实质上由企业行政领导具体掌控,成为企业看家护院的“私兵”。

性质宗旨不清。《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民兵预备役组织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其性质必然是“人民武装”,其宗旨必然是“服务人民”。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领导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预备役组织的目的意义缺乏最基本的认知,对民兵预备役组织的性质宗旨认识不清楚,对《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重要法规内容更是知之甚少,从而造成企业对民兵预备役组织和人民武装的意识淡漠,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缺失,严重欠缺“服务人民”的责任担当,往往只是将民兵组织曲解为“装点门面”“保家护院”“维护治安”的工具。2016年,陕西省军区教导大队对本省专武干部做“民兵组织为了谁”的问卷调查时发现,在收到的200多份答卷中居然没有一人提到“为了人民”。可见,企业党组织对民兵预备役的性质宗旨认知严重不足,无疑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

素质能力欠缺。目前,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都有做好党管武装工作的良好愿望,但普遍存在对党管武装工作“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有的对党管武装的内容不清楚,到底管什么不明白;有的不会管,没有掌握方法要求,整合资源力量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企业武装部长对岗位职责不清楚,工作没有章法,抓建不得要领。此外,有的非公有制企业还存在民兵预备役组织管理制度不落实、政治教育流于形式、日常训练抓不出效果等问题。

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民兵预备役组织党管武装存在的问题,重点应从企业党建工作入手,以“党建”的强力推进,保证“管武”的落地生根。

认清党管武装的政治责任。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如果思想认识上不去,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就无从谈起。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重要战略思想,正确分析形势,保持政治清醒,认清党管武装是企业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管武装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增强落实党管武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党管武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打折、不缩水、不走样。

加强“人民观”教育。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态度和根本立场。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加深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干部和基干民兵的教育,创新方法手段,增强教育效果,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民兵预备役组织的“人民”这个本质属性,在思想认识上弄清人民武装“来自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始终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从思想和感情深处与群众融为一体。

提高企业党组织能力水平。企业党组织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质量。企业党建工作要在提高党组织班子素质上下功夫,加强“管”武装的能力。要做到知武装、懂武装,对党管武装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有深刻的认识,对《国防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规要学深、学透、学精。及时了解和掌握民兵预备役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抓住重点、守住底线,以过硬的自身素质、全面的管理能力,保证企业党管武装工作落地生根。

把政治条件作为民兵预备役组织的首要条件。加强对专武干部的考察任用和企业民兵预备役队伍的政治考核,对于提升后备力量整体政治素质十分重要。专武干部的任用,要特别强调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必须将正式党员作为企业专武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还要注重从复转军人、优秀党政干部和大学生党员中选拔,让党员成为企业民兵预备役组织中的核心力量。要严格搞好新入队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政治考核,始终将政治合格放在第一位,坚持宁缺毋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除出队,确保民兵预备役组织政治素质过硬。

(责任编辑:孙永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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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484(2017)07-0063-02

作者:吕森,陕西省军区动员局,参谋,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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