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

2017-01-12 02:16张善财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17年5期
关键词:投入品综合执法兽药

张善财

(宁陕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陕西安康 711699)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所关注的热点,而农产品又是人们生活离不开的,人们每天吃的食物绝大部分来源于初级农产品,如粮油、蔬菜、水果、猪牛羊禽肉、禽蛋等产品,还有一些是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伴随着农药、肥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这些问题给广大群众的消费和农产品价格带来一定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动着每个消费者的神经。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县上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都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初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1.2.1 县级机构、人员情况

县农业局于2011年经县编委办同意增设了宁陕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制4人,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4年正式成立运行,并调整充实了人员。2016年6月县上将原县农业局、水利局、科技局合并为农水科技局。同年9月县编委办把原水政执法大队、水产水资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成立宁陕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并升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导一正两副,八名事业人员。

1.2.2 乡镇级机构、人员情况

2011年机构改革将全县14个乡镇合并为11镇,同时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也合并为11个,有总编制72人,实有43人。

1.3 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开展

我大队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每年最少开展专项检查4次以上,始终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2 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执法机构不健全,监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虽然已批准,但没有正式挂牌成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业厅、省食药局下发《关于体制调整后加强食用农产品无缝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3〕39号),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职责、范围,以及安康市编委办《关于统一规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机构的通知》(安编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明确了监管职责,统一为副科级规格,镇办也明确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由农综站承担,要求明确1~2名专职岗位,但目前县上没有批准执行。单位领导和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现在在岗的只有7人开展工作。乡镇更没有明确职责和人员的现状,甚至根本没有人重视这项工作,虽然每个镇农综站有编有人,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人占着农综站编制干着其他工作,主要都由乡镇管理和发工资,县农业局根本管理不到这些人,业务工作也无人承担,导致县级人员到乡镇也很难开展工作。目前全凭县上4个人下去监督管理,根本不能全面监管到位。

2.2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而且素质低、能力差、执法手段落后

目前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人员还没有全部到岗,只有7人在岗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而且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层差不齐,水政水保3人,农业4人,以及缺少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办案工具,如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工具。

2.3 缺乏执法专项经费

宁陕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经费和县农水科技局经费在一起,没有独立预算的财务,而且只有人头经费,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所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很有限,难免工作存在很多漏洞。

2.4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健全

宁陕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项目还没有开始实施,目前没有能力和条件开展检测工作。

2.5 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协作不紧密

在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到涉及监管职责边界问题时,各部门相互推卸、转嫁责任,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事态扩大化,造成更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2.6 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

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数量少,标准化生产模式推广普及率较低。目前,全县农产品生产者主要为本地农民,传统生产观念、传统生产模式仍占主导地位,缺乏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记录不健全、不规范,难以适应标准化生产要求。部分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的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3 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的对策

3.1 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3.1.1 举办专题培训

要抓住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邀请相关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其行业自律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尤其是农民合理、科学的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3.1.2 多渠道宣传

要抓住农产品消费者,通过放心农资下乡、网络平台、报刊资料等媒介,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消费者自我鉴别劣质和有害农产品的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无公害、健康的消费理念。

3.2 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要着力加强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后,要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深入到现场,做好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出问题的主要原因,追查问题产品的流向和数量,同时,做好受害群众救治,以及信息上报、发布和舆论热点回复、引导等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3 进一步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以减少兽药、农药使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档案,加强畜禽、蔬菜、粮食等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对生猪、牛、羊、禽养殖场、屠宰场、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和蔬菜、粮食种植大户及种养合作社进行动态监测,采取官方兽医、农技指导员包联监管措施。同时,要加强化肥、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资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以及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3.4 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首先要规范市场秩序,推行产销对接、定点供应、连锁经营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其次要组织开展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样检测,重点检测蔬菜、水果、肉类、粮油类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情况等,检测结果要进行公示。第二要依法处理问题农产品,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和有害农产品,在取样备案后进行统一收缴,实行无害化处理,并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同时,要追本溯源,查明有害物质来源,属于产地环境污染造成的,要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污染源;属于滥用违禁农业投入品造成的,要依法查处违禁农业投入品销售窝点。

3.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

要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就必须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观念,建立档案和各项制度,只有制度完善、档案健全,才能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出现问题可追溯”。

[1]陈秀娟,陈思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农技推广,2007(6):16-18.

[2]刘毓侠,于传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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