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消防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

2017-01-12 03:40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6年12期
关键词:租房整治消防

李 京

(青岛市消防支队,山东 青岛 266011)

●火灾预防

“群租”消防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

李 京

(青岛市消防支队,山东 青岛 266011)

“群租”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群租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现阶段,消防部门在对群租房进行整治时,无论是从执法依据还是从执法程序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及不合理性。通过分析当前群租所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约束群租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的可行性对策。

群租;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涌入使群租群体日益壮大。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一系列群租房重特大火灾事故,“群租”现象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媒体和广大群众的关注,也成为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

一、“群租”消防安全现状及其分析

(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低收入人群是群租的“主力军”,绝大多数承租人由于文化水平有限,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识,日常生活总是存在侥幸心理,得过且过。此外,消防安全常识匮乏、逃生自救能力缺失,也是导致思想松懈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群租群体的流动性较强、人员成分复杂,难以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导致消防安全措施无处落实,火灾隐患丛生,使群租房逐渐成为火灾事故的“重灾区”。

(二)建筑内部结构复杂

目前,群租房主要以改建、扩建的形式出现,从建筑类别上涵盖了居民住宅、地下储藏室、地下车库、厂房等不同结构的建筑,突出表现为房间设置数量多,内部空间狭小,建筑用途多样化,大多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此外,群租房大量使用可燃、有毒材料进行分隔装修,发生火灾不仅会加速火势蔓延,而且会增加人员窒息死亡风险,危害性巨大。建筑具体类别和用途见表1。

表1 群租房建筑类别及用途

(三)居住人口密度过大

群租房以低廉的居住成本深受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欢迎,为了节省开支,承租人往往选择多个人合租一个房间,十几平米的房间内通常住五六个人;还有的虽然一个房间内只住了一户三口之家,但整个群租房内类似的住户有六七户之多,居住空间狭小,单位面积内人口密度过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2016年8月,广东省、浙江省相继发生了类似群租房火灾,教训非常深刻。

(四)电气线路隐患严重

各类电器设备的普及,使群租房用电量激增,常规电气线路设计已无法满足群租群体日常用电需求。一方面,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载,极易加速电气线路的陈旧老化;另一方面,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泛滥,也是群租房电气线路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重要因素。

(五)消防安全监管难落实

目前,群租房火灾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不落实、难落实造成的。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目前,除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先后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外,对“群租”的监管在全国范围内仍属法律空白,相关部门间权责不明晰,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监管涉及的范围广。群租房涉及物业公司、出租人、承租人、小区业主等方方面面,在利益上,各群体间的诉求既有矛盾,又相互交叉,意见难以统一。三是执法机制不成熟。由于缺少法律依据,群租房监管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部门间步调不一致,影响了监管和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群租房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群租”现象是消防部门面临的新问题,由于租赁双方大多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范畴内很难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约束,无形中增加了消防部门的监管难度和执法压力。因此,群租房的监管和整治,应当着眼“社会化”工作格局,呼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共同参与,为群租房长效监管创造良好局面。

(一)加强宣传引导,坚守舆论阵地

针对群租房火灾危害性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贯彻“群众自治为先导”的原则,通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在街道、社区以及居民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宣传专栏,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对身边的“群租”行为进行举报。同时,立足传统媒体宣传渠道,拓展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阵地,掀起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的强大声势。

(二)加强源头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乡镇(街道)、房屋管理部门作为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加强房屋出租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搭建、非法装修等行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房源符合安全住宿相关规定,将防范措施落实在前,避免事后补救。同时,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出租人、承租人以及转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意识[1]。

(三)健全法律法规,填补监管盲区

加快推动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有益完善和补充,通过先行出台地方性文件的形式,对“群租”现象进行法律解释,对群租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明确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填补当前群租房监管和整治的法律空白。

(四)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形成乡镇(街道)及房管部门主要负责,治安(派出所)、人口、消防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不同类型的群租房,坚持分类整治的原则,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采取流转办结的方式,逐一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改善群租房监管和整治“责任不明晰、监管不彻底”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升防火水平

以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为出发点,依托消防文员队伍发展和建设,推动实施“消防文员进乡镇(街道)”,通过向乡镇(街道)配备消防工作专业人才,指导其日常消防监督巡查、宣传阵地建设、档案台账管理、部门间协调等基础性工作开展,以点带面,逐步改善基层消防工作“头重脚轻”现状。

三、结束语

随着城市土地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加大,持续高房价不断推动的房租价格上涨,将进一步加大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的廉价租房需求。可以预见,未来较长时期内,大、中型城市“群租”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将愈发突出。在此背景下,消防部门要充分认清“群租”问题的社会性和综合性,在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前,要针对“群租”消防安全现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履职尽责。同时,应尽快提请政府建立健全群租房整治长效机制,抓好主体责任、宣传引导、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落实,避免形成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从而为租房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 张志国,张芳敏,叶海峰.浅谈如何加强“自建房”式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J].福建建筑,2015(4):89-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Z].2010.

[3]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Z].2011.

[4]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Z].2014.

[5]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Z].2014.

(责任编辑 李 蕾)

Status Quo of the Fire Safety of Properties Rented in Groups and Countermeasures

LI Jing

(QingdaoMunicipalFireBrigade,ShandongProvince266011,China)

When economics and society develop to a certain stage, the phenomenon of “renting property in groups” becomes inevitable, especially in the first and second tier cities. Fire safety problems brought by renting in groups also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t present, if the fire department tries to maintain the order of renting in groups, there will be many flaws and irrationality both in terms of legal basis and the law enforcement procedures. After analyzing the current fire safety problems aroused from renting in groups, this paper proposes some feasible countermeasures to restrain the behavior of renting in groups and eliminat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renting in groups; fire safety; regulation; countermeasures

2016-09-01

李京(1978— ),女,江苏扬州人,高级工程师,硕士。

D631.6

A

1008-2077(2016)12-0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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