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玲
2012年10月9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教基二[2012]4号)文件形式正式向社会公布。《指南》反映了3-6岁儿童在学习与发展上应遵循的方向和应达到的水平,引导了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反映了早期教育应体现的基本价值追求、应达到的基本质量和应遵循的基本原理原则。
2016年3月1日,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始施行。新《规程》主要在四个方面提高了标准,增加了细节要求,即:幼儿安全问题;幼儿身心健康;家园共育;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对《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理解可以概括为“规范管理”,它对于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指南》颁布已经四年多,《规程》已修订并全面实施,“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也已经进入第三期,幼儿教育的发展已经由重视规模开始走向重视质量。然而,当前幼儿园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困惑。
为什么《指南》和《规程》都直指“小学化”?
小学化倾向目前大量存在,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目标与内容小学化,如将认读汉字100个,背诵古诗60首,熟练进行100以内加减运算等作为教学目标;开设写字、拼音、运算、英语等课程,教授奥数、珠脑心算、国学等幼儿难以理解的内容;二是教育形式小学化,如大班额,开设学前班、衔接班等,幼儿园内重教学轻游戏,还有行为规范上的小学化,要求幼儿像小学生一样遵规守纪,少动少玩;三是教学方法小学化,采用小学式的教学方法,以集体教学为主,多是口口相授,没有提供材料和操作练习的机会,布置书写、文字、拼音等家庭作业,重智力训练轻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