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策略分析

2017-01-20 22:02马娟
中国卫生产业 2017年8期
关键词:食源性食品监测

马娟

山东省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淄博255026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策略分析

马娟

山东省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淄博255026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并会对民众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威胁。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影响范围较广,俨然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在这种环境下,我国就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及时全面分析,并完善有效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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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对于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体系的建设,早已提上议程。自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便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提到,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交流等工作。而在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的表决中,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与职能的转变,一个最大的特征便是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对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予以整合,制定出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食品安全标准,让食品安全监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改善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目的及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包括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食源性疾病等。进行风险监测能够对相关食品安全数据进行主动收集,并分析食品中已知或未知的风险因素,进行有害因素的检测、检验、流行病学分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线索,做到尽早发现、尽早预防。其风险监测体系主要包括技术数据基础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计划两部分的内容。

2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状分析

①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主要监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污染情况等。从监测结果来看,预防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污染,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虽整体污染情况较轻,但污染物超标涉及的食品种类较多。食品加工储藏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有机污染物、元素、食品添加剂类超标率较高。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并对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等指标加强监管。

②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病毒等指标。监测的不同食品类别中,水产品样品阳性率较高,主要受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的污染,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肉与肉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阳性检出率较高。肉食类制作业、餐饮服务业及家庭厨房必须严格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避免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监管部门应从生产、养殖、屠宰、配送、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③食源性疾病监测。指系统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通过对疾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核实,以识别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确定疾病发生的基线水平、危险因素和疾病负担,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采取的形式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等。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是涉及多部门、多机构、跨多学科的一项技术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逐年建立健全了本地区、本单位的食源性疾病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理顺、细化了监测报告和处置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监测水平和为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监管依据。但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病历信息报告不规范,病因性食品溯源困难,食品原料的溯源机制亟需健全等问题。

④政府监督不完善。从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中可看出,当前我国的食品监督,主要依据准入制度及监督制度两方面。而在准入制度方面,其主要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卫生许可、市场准入标志等进行了规范,只能对企业进入到食品生产领域的资格、条件进行监测,但无法保证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及食品信息的真实性[3]。加之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具备较强的监测意识,导致食品安全监督不到位,不能对违规企业进行强有力的整治,造成了食品市场紊乱的局面,严重影响到市场秩序。

3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策略分析

3.1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在食品安全评估体系的构建中,我国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上的先进操作机制,通过制作规范的食品标准,来对市场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控制,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还要构建完善的基础法律体系,对管理机构进行重组,进而将食品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进行分离,构建不同的机构,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正常的进行[4]。此外,还需要对部门间人员进行优化管理,并整合部门程序设计,提高风险评估人员的操作技能、专业素养及评估意识,能够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与此同时,还需要强化各个食品安全监测机构间的协助,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进而提升食品安全评估质量。

3.2 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指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以及评估体系的构建,需要以指标作为支持,以确保监测评估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以保证食品安全。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还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指标制定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指标。另外,由于不同的食品种类、不同地域上的差异,都会存在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5]。所以,在风险评估指标的构建中,还需要对食品安全的风险源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并结合不同的行业标准、消费需求,并结合食品分类、级别构建食品风险体系,并对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以满足不同种类食品的风险评估需求,维护我国的食品市场秩序。

部分小型食品企业由于受到设备、资金的限制,生产条件较差,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影响。所以,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指标的构建时,同样要结合不同层次的企业生产状况,并对消费者需求进行深入分析,以强化食品生产规范,对于违规食品企业,要予以严厉的惩罚,并坚决取缔,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质量。

3.3 对农产品源头进行监测

食品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所以,需要对农产品的源头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肥料、饲料、农药、兽药等方面的安全性监测评估。同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不合格农产品,要坚决避免其进入市场。此外,加强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加强生产企业的监测及食品安全意识,让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能够对其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农产品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严厉禁止不安全农产品投入市场加工生产环节。同时,还需要增强多部门的合作,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安全。

3.4 提高风险评估专业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水平,需要从评估专业人员着手。由于我国的食品安全评估专业人员在技术水平上相对薄弱,导致社会食品安全的评估质量受到影响,风险防御能力降低。因此,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中,需加强食品安全评估人员的技能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确保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同时,还需要积极引进创新型的优秀人才,加大资金投入、科研投入,实现评估中心的内部资源优化配置[6]。各省也要建立对应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结合不同省份的食品生产要求与特色,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测评估,确保各省的食品安全,达到最终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此外,食品安全监测部门还需要积极引入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提升检测技术,让各项食品监测工作能够高质量的完成,最大限度地减小食品安全问题。

3.5 创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形式

食品安全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其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因此,需要对监测形式进行不断的创新。注意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从监测主体出发,通过政府监测部门及社会群体监测,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顺利开展。在政府的部门监测上,要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状况,并积极学习其他监测部门的监测方式,对监测对象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并收集消费市场反馈信息、消费方式转变信息,对整个食品市场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测。同时,还需要开展线上、线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尤其是对网店、微信营销等经营方式,要加强监测与管理,以保证网络营销食品的安全。

此外,政府还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将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社会群体的参与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与此同时,政府还要为社会群体开通参与渠道,并严肃处理社会群体对食品安全的反馈信息,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以实现透明监督,并对食品生产企业起到警醒的作用。

4 结语

食品安全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对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因此,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测评估,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卫生部(2010)17号第一章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二章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3]褚遵华,周景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探讨[J].预防医学论坛,2011,17(4):383-385.

[4]左锡贵,罗云.浅谈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3,23(10):2401-2402.

[5]杨爱青,高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不足与改进方案探讨[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17):8-9.

[6]苏亮,任鹏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浅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3,21(6):533-536.

R15

A

1672-5654(2017)03(b)-0050-03

10.16659/j.cnki.1672-5654.2017.08.050

2016-12-15)

马娟(1974-),女,山东淄博人,本科,主管医师,研究方向:食品营养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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