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城市治理理念 扎实推进城市工作

2017-01-21 19:22张景方
卷宗 2016年10期
关键词:城市治理创新

张景方

摘 要: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城市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考验着城市治理者的智慧。城市治理关系着城市公众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如何更好地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商丘城市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必须深入探究和切实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关键词:城市治理;治理理念;创新;城市工作

商丘城市治理具有市民数量庞大、着手时间较晚、经济基础薄弱、治理环境复杂等特点。幸运的是,最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商丘城市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治理理念明显跟进、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明显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使商丘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愿望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但是,我们不能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停滞不前。何况商丘当前的城市治理状况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城市治理中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难题和困扰。

1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商丘城市治理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当前,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已经超过农村人口数量,这意味着我国已经历史性地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阶段,进入到了以城市型社会、城市人口为主体的阶段。众所周知,城市发展能够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城市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要求我们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但是,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大拆大建、垃圾围城、房价虚高、管理粗放、环境承载压力空前加剧、应急迟缓等问题日益凸显。城市工作的重要和城市问题的严峻势必会带来城市管理模式、经济和社会结构、文化形态等方面的根本变化,城市发展理念,规划和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完善,如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发展质量,需要有一个新的科学决策部署。在这个重要关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及时召开,为未来一段时间城市工作的开展绘就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好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当前,商丘正处于蓄势赶超、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市工作的新形势、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商丘城市治理工作推向了新的阶段。为了商丘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为了树立商丘对外的良好形象,为了进一步提升商丘的综合竞争力,必须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商丘,为建成经济强、城市美、活力足、社会安、生态好、百姓富的“魅力商丘”服务,进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原出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 秉承现代城市治理理念,协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城市是人群、机构、资源和财富的集聚地,也是问题、矛盾、风险和危机的集聚地,城市管理水平关乎民生、发展、宜居,集中体现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而当前城市治理任务艰巨,单一依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会出现决策失衡、资源匮乏、成本过高等问题,必须更新治理理念,提倡和引导多主体共建共治。现代管理理论认为,城市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广大市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等等。抛弃传统公共管理垄断和强制性质,“治理”更关注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间的协作和互动。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转变,是一个权力分享的过程,通过推动公共领域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共同利益,使公共管理结构呈现稳定有序的状态。

(一)更新理念,尊崇以人为本

近年来,尽管城管执法机关投入的人财物不断增多,但城管难题也日益增多,并且饱受市民吐槽。深究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市民的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利益诉求日渐增长,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日渐提高,但一些行政公务人员对此没有充分认识,无暇倾听市民的诉求和呼唤,不够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将市民置于城市管理的对立面,导致城市管理的矛盾问题重重,政民关系紧张。城市终究是人民的城市,人民的城市需要人民共建。当前的城市治理体制还有很多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地方,必须由过去的秩序型、高权型、粗放型转向服务型、民主型、精细型。必须更新观念、形成共识、创新机制、改变方法,通过城管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的角度,引入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才能形成符合城市发展方向和市民生活需求的城市治理模式,把城市建成广大市民快乐健康生活的和谐家园。

(二)设置机构,统筹治理工作

市政府应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作为全市城市治理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治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此机构人员由市长、分管领导及城市治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公务委员,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共同组成。其中,公众委员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委员会的主任应由市长担任。同时要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治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城市治理工作的部署进行讨论,还可以依据市政府的授权,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经市长签字后生效并执行。不管是公务委员还是公众委员,在投票决议时,所投票的分量要一视同仁。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要静下来进行思考和总结,召开座谈会或汇报会“回头看”并探讨下一步工作。为节约时间和更有效解决实际难题,发言时要求少谈成绩、只说亮点,多讲问题、多提建议。同时发言要有材料,并且资料要共享。对有价值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办法加大推广力度。

(三)加强宣传,鼓励广泛参与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电子屏、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以及戏剧、话剧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大力宣传城市治理对每个市民的切实影响以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凝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让市民知道提倡什么、禁止什么;曝光不文明行为以及对此作出的处罚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宣传中要注意多正面少负面。

(四)拓宽渠道,加大参与力度

公众可以通过专家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络征询、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治理活动。政府、城市治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城市治理的信息。召开会议前应当将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事项提前书面告知公众。城市管理部门还应通过开设24小时热线电话、信箱、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鼓励市民对城市治理“找茬”和提建议。相关部门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一旦被采用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提升能力,注重参与实效

公众委员以及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提升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经常关注商丘的发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商丘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对所议主题心中有数。尤其是公众委员,在接到城市治理委员会开会议题之后,要事先就讨论事项开展深入系统的调研,听取和汇集公众意见,提高参与城市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3 培养高能高效干部队伍,确保治理工作做实做优

城市治理重点在“治”,而落实“治”的关键在于执法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

(一)强化法律法规教育,筑牢依法执法根基

要定期举办专题班,对城市治理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对常用法律法规、执法条例烂熟于心,从而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科学、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方法。尤其是对执法过程中的沟通技巧要高度重视,避免向治理对象说“有检查,大家帮帮忙”、“检查组走了就好了”等短期性、“一锤子买卖”倾向的话语,以免在老百姓心中造成执法人员都在敷衍工作的不良印象,进而影响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特别要注意的是,要避免犯常识性错误,对执法中拿不准的事要及时请示上级,通过专家论证、党委集体决策等方式解决,以免制造笑柄。

为确保全市的城市治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培训教育要采用轮训方式。培训要结合考试开展,考试不合格者要再次学习。考试应分为理论和情景模拟执法两部分,避免理论实践两张皮。

(三)强化监管考核评比,推动领导干部履责

推进监督考核,是调动领导干部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抓手。

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各个辖区、具体单位和部门,并对这些考核对象的治理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确保整个市区治理无死角、无遗漏。

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分类考核。无论是责任区块,还是职能部门,考核的每项内容都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明查、暗查、专项检查、督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要建立和完善“月考核、季点评、年兑现”的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每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进行通报,并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要奖罚分明,调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主动性。要重视物质精神的双奖励。对做出城市治理城市特别突出的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可以适当优先。对年度优秀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还可以尝试设立城市治理专项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并且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四)强化依法执法保护,维护执法人员权益

正常执法中遭遇野蛮抵抗、报复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处理责任人,保护好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个别新闻媒体歪曲、恶意中伤城市治理执法人员形象的报道要坚决抵制,维护执法人员的基本形象。对由于改革创新等原因,出发点正确,却出现工作失误的,要允许试验、探索和试错,要依情节免罚或轻罚,给他们更好地履行工作提供宽松的环境。

4 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城市治理的组织保障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在城市治理中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做好宏观的方向性的工作。

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这个要求意味着城市工作不再是分管领导的事,而是和反腐、环保、党建一样,成了党政一把手的事。

抓好识人用人。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干起工作能够事半功倍。

推进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城市工作体制机制。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参考文献

1.万玲.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机制创新(J),特区实践与理论.2016(3).

2.吕长庆.城市治理重在公民参与(J).决策与信息,2016(11).

3.2015年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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