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的困境与发展

2017-01-27 13:31于江欢
法制博览 2017年36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权利服务

于江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网络知识产权的困境与发展

于江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新生效的《民法总则》里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大陆法系国家,习惯将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使其与物权和债权并列。本文通过社会现象引入主题,意在分析网络知识产权现存的保护困难及发展趋势。

网络知识产权;困境;发展方向

一、引言

今年7月,中国某视频弹幕网站为对其影视剧内容进行审查,突然下架了一大批影视剧视频。从前些年各大门户视频网站的侵权风波,到如今的网络直播平台侵权,互联网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宛如知识产权侵权的“助推器”。

二、现状

网络的核心是数据共享。相较以往知识产权的内涵,网络知识产权涉及的权利范围更加广泛,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兴的权利随着网络的普及应运而生。由于其无形无体、跨地域、跨国界,故往往伴随着监管难、保护难、举证难、权利未得充分运用等问题。

三、保护困境

(一)网络技术仍不够发达

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在网络环境中已不复存在。“互联网+”、P2P技术、大数据等新的数据交换模式,一改以往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更使得互联网信息扩散的速度呈爆炸式增长,导致如今作品一旦为公众知晓,其在网络上被下载、传播、复制等行为很难被发现,权利人也很难向法院进行举证。网络侵权行为隐蔽、成本低、风险小,而责任分担复杂,规范的成本畸高。若网络技术能在上传下载的地址追踪、站点和域名的管理、网络实名制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撑,权利人获得证据的难度会大大减小。

(二)立法滞后

随着网络的极速发展,大量的作品正在从实体转换为网络的形式,在此过程中,常出现作品的权利人与网络传播者之间的权利矛盾。但目前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不完善,虽然现存的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法规数量上并不少,如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今年最高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等,但由于法律有滞后性,立法的速度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发展的速度,再者,实务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目前都仍未有定论,无法制定规范。

(三)保护与使用的冲突

网络的精神强调资源共享,这和以权力为本位的知识产权必然会产生不可调和的冲突。私有产权能提高社会福利,但过多的所有权却会造成反效果,若照搬学习西方国家,侧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必然会使在公共领域中流通的技术不足够多,不足够好,增加使用人的成本;若侧重保护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又难以使权利人正当的权利得到保护,不利于鼓励创新。

四、发展建议

(一)网络知识产权——服务方向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需求,目前业内主流的服务业务是知识产权的申请、宣告无效、诉讼服务,大多是传统的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以被动接受业务为主,服务性尚弱,处理事务的难度日益增高,且现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尚不能满足企业对知产的综合运用等更高的需求。企业在取得其商标、专利的权利后,常不懂如何对这些权利进行高效率地运用,有些企业甚至仅仅只知道按时缴纳年费,连自身权利被侵犯的事实都难以发现,更别提发挥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体系的,对知识产权的市场运作。通过发展网络知识产权社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可以使得知产代理公司、企业和使用人之间的信息、资源能充分、智能地匹配,拓展新兴的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分析、查询等服务,让知识产权焕发它应有的生命力。

(二)网络知识产权——金融方向的发展

目前,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有利于为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帮助。网络知识产权金融的运作模式是,借助网络的信贷平台,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金需求,拓宽投资人的投资渠道,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网络知识产权金融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商品性,权利人可以利用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质押来融资。

发展网络知识产权金融,能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以此完善知识产权估价、质押、流转体系,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遍化和规模化,积极探索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网络发展知识产权协同运营,助力发展。

(三)网络知识产权——教育方向的发展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建设,积极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业模块培训、金融运作教学以及实操训练。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协会积极承担网络知产培训训练任务,为企业提供政策、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以有创业愿望的技能人才为主,优先安排培训资源。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引导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科研组织为创业青年搭建免费的网络实验平台。

[1]齐荣坤.“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运营的趋势及其新模式[J].管理智囊,2016(1):62-63.

[2]沈淑云,李德栓.“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6(4):43-47.

D923.4

A

2095-4379-(2017)36-0230-01

于江欢(1996-),女,广东湛江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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