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军,申雪丽,晏春艳,周清珍,史云吉
(1.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新疆 石河子 832008;2.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药剂科,新疆 石河子 832000;3.石河子大学药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8)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1],是药品固有的一种属性。药品不良事件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不幸的医疗卫生事件,而这种事件不一定与药物治疗有因果报应关系。临床中两者多被误解而引发医疗纠纷。本项目采取分组随机抽样方法对石河子大学学生进行ADR/ADE知识及相关认知度的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选取石河子大学完成专业课学生为样本,分组随机抽样200名医药专业和200名非医药专业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自填问卷方式进行调查。
按照社会学方法设计问卷[2],采用分组随机抽样方法对石河子大学学生就ADR概念、判断和上报等的认知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表1 ADR/ADE基本概念调查
由表1可知,医药专业和非医药专业对ADR基本概念理解正确率为51.77%,对于ADR概念正确率为52.86%,对ADE理解正确率为73.84%。

表2 ADR/ADE判断能力调查
由表2可知,医药专业与非医药专业对ADR的判断的正确率分别为70.41%和33.33%。对ADE正确判断分别为31.63%和21.64%。对ADR与ADE本质区别正确理解分别为42.86%和30.99%。

表3 ADR/ADE的处理能力
由表3可知,医药专业和非医药专业处理疑似ADR/ADE正确的分别为58.16%和53.22%。对ADR需要上报分别为82.65%和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