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华
在古代,“驿站”是专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各类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相当于今天的邮政所加官方招待所。进入和使用驿站都需要专门的凭证 (火牌或马牌)。使用凭证本有严格的规定,但到了明朝后期,凭证已经相当泛滥,官府滥发,民间滥用,也不管你是不是有公事,谁有本事拿到谁就可以到驿站里大吃大喝,或免费役使驿站附近的居民,给百姓带来沉重负担。吴思在 《潜规则》 一书中提到,徐霞客当年游历全国,本无权使用公家的驿传系统。但是凭着地方官赠送的马牌,徐霞客却支使村民为他和仆人抬轿赶路。主仆加上行李,动辄要用七八个夫役。村里人手不够时,还让妇女为他抬轿。此外还要供他吃喝,有鱼有肉,“煮蛋献浆”。《金瓶梅词话》 中,西门庆要进京给蔡京奉送寿礼,“把皮箱、凉箱装了蟒衣、龙袍、段匹,上寿等物……次日,把二十扛行李先打发出门;又发了一张通行马牌,仰经过驿递,起夫马迎送。”给京官送礼是完完全全的私事,竟如此大大咧咧地揩公家油。顾诚教授在 《明末农民战争史》 中说,“随着吏治的全面败坏,驿递制度也弊窦丛生。大小官员往来于道路时,常常任意勒索夫、马,甚至敲诈‘折戟,即令驿站提供超过实际需要的供应,其超过部分折成银子纳入私囊。
《儒林外史》 中提到另外一种凭证:溜子,又名“溜”、“溜单”。书中注释:这是官员出行时逐站传索供应的一种文件,豪家拿官衔片子传唤饮食游戏的供应,是借着官府势力役使人民的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