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与广东的改革开放

2017-02-13 18:12
当代党员 2017年2期
关键词:偷渡者习仲勋经济体制

1978年4月,习仲勋赴任广东。

当时的广东,农业凋敝,工商不振,每年偷渡逃港者数以万计。到广东后不久,习仲勋收到市民来信,里面装着无法兑换的五毛钱的鱼票。这件事极大地刺激了他。

据当时广东省委的工作人员回忆:习仲勋刚来广东时,住在珠岛宾馆四号楼,交通科门口有个卖鱼卖肉的小档口。那时,买鱼买肉要凭票购买,要排队。习仲勋也在早上5点多和群众一起去排队,体验群众的生活。后来,他在省委会议上说:“广东四季常春,鱼米之乡没鱼吃。这样不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搞社会主义不是贫穷,要尽快提高生活水平。”

习仲勋决定深入基层调研,寻求广东发展新路。1978年7月中旬到8月中旬,他冒着酷暑,爬山越岭,到梅县、汕头、惠阳“东三区”21个市县考察了一个月。

很快,习仲勋亲自挂帅,广东从农业领域入手,大刀阔斧地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成为名副其实的改革开放“领头羊”。

习仲勋亲自兼任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和主任,推动全省迅速发展“三定一奖”“五定一奖”等经济责任制,及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他到从化调研,发现那里正在试验的“产量承包责任制”很好。当得知有的领导对试验有顾虑时,他坚决地说:“只要能增产就是好办法,怕什么?这两个大队我已经批准他们继续试验,错了我负责。”

当时,清远冲破束缚,在国有企业中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让奖金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习仲勋的力推下,“清远经验”很快在全省推广,并走向全国,成为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张名片。

习仲勋反复强调,“只要对人民有利,对国家有利,我们就干,胆子大一点”。

偷渡外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面临的一个特殊社会问题。1978年7月上旬,习仲勋来广东后第一次到基层调研,就选择去了逃港问题最严重的宝安县。耳闻目睹“界河”两岸和中英街两边贫富悬殊的情况后,他急于寻找真实原因和解决办法。

去沙头角时,看到两个偷渡者被边防军铐在路边,习仲勋当即下车调研。偷渡者告诉他:“我们穷,收入低,到香港容易找工作。”

习仲勋听了深受震动:“我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差,问题解决不了,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能只是抓人,要把我们内地建设好,让他们跑来我们这边才好。”

习仲勋认为,这是政策上出了问题,是高度集中、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了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当即批准了宝安县委的多项请示:同意恢复边境小额贸易,收入外汇按比例分成,基层应得部分经批准可进口社队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社员生活用品;同意引进外资发展“三来一补”工业,加工贸易审批权下放到县;同意宝安县调减五万亩粮食种植面积及相关粮食征购任务,改为种果菜、养鱼、养鸡、养猪。

两三年后,深圳(1979年1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蔬菜、活鸡、猪、鱼、牛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数量几倍、十几倍、几十倍增长,同时,大力“外引内联”发展工业和开展多种经营。1980年,深圳农村已出现大批万元户、十万元户,这批靠劳动和政策致富的典型,给深圳农民带来了希望。偷渡外流这个困扰广东近30年的“老大难”问题,到1980年年尾就解决了。

(摘编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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