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应取之有道

2017-02-13 10:53江曾培
检察风云 2017年1期
关键词:缺德欺诈庄子

江曾培

有人提到庄子说过:鱼诞生在水里,人诞生在道里。我不清楚此话出在《庄子》何处。但是,庄子确有这样的意思,他的有关鱼“不如相忘于江湖”和人“不如两忘而化其道”的论述,就说明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道。

这是一句颇耐咀嚼的话。

鱼离不开水,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一个生活真理。离开了水,鱼就活不成了。人呢,离不开社会,需要用群体的力量维持生存。是故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对人,就如同水对于鱼一样重要。不过,鱼进入水中,可以任意浮沉,而人要在社会关系中进退得当,则需要理性的指导,文化的涵养。人成了世界上唯一有理性的动物,有文化的动物。

这种“理性”与“文化”,就接近庄子所说的“道”。道,一般指道理、道德。道理,即事理,反映事物的规律。人只有按照规律而不是违反规律办事,才能取得成功。道德,指人们共同生活的准则与规范。尽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道德的观点有所差异,但人类有着许多优良的道德传统,则是代代相传,日益发扬光大,如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尊老爱幼、敬业奉献等,成为“人道”的不变内容。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作为依赖群体才能生存繁荣的人类一分子,就不能没有这样的“人道”。而要实践这样的“道”,对自己有损社会、集体和他人的个人欲求,就要加以遏止。正如庄子所说,“道人”乃“约分之至也”,即自我约束的结果。

然而,由于缺乏应有的“约分”与约束,近些年来,一些领域和一些人私欲泛滥,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缺德失道现象频频发生。在商业领域,包括房地产交易在内,不讲信用、欺骗欺诈,已成为一种公害。房屋是人的栖身之所,属于人的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尽管人有贫富之分,居住条件会有很大的差异,然而,再穷的人也要有一个“窝”。为了这个“窝”,许多人穷多年的积蓄,再背上房贷的包袱,希冀购到一处称心的房屋。谁知,恼人的事却纷至沓来。开发商偷工减料,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计不符合约定。中介商在销售过程中则运用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进行误导、欺骗,骗取钱财。近些年来,在房屋买卖中引发的争议与案件越来越多,房地产市场成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最缺德的地方”之一。

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有些房产商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虽然还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却频频钻政策的空子,干一些挑战法纪的事。比如,社会上出现的假离婚现象,企图用假离婚来规避房屋限购的规定,这固然是由于当事人以利害义,不仅玷污了夫妻间美好的感情,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而且会有假戏真做的危险,可能导致“赔了夫人(老公)又折兵”的恶果。可是,大量情况表明,不少夫妻所以会跌入这样“假”的陷阱,正是房产中介“出谋策划”的结果。他们用劝说客户“假离婚”的办法,以提高售房绩效,捞取酬金。房产业的这一“灰色秘籍”,在违背诚实经营的职业道德的同时,也践踏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社会伦理。更有房产中介在网上恶意编造“房贷新政”谣言,说什么上海将在2016年9月出台更严厉的购房调控政策,其中一条是针对“假离婚”的。当即引发上海出现了一波离婚高潮。8月27日,徐汇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被前来办理离婚的市民挤爆,离婚的人群从早上7时就开始排队。杨浦区婚姻登记中心29日不得不采取了“限号离婚”措施。随后,有关方面明确表态,此为谣传,方使离婚买房的现象减少。编造这样的谣言,已涉嫌违法,有关的7名房产中介人已被刑拘,这是罪有应得。严重缺德的人任意胡为,必然要滑到违法的道路上。

据此,亟须加强商业道德,让房地产业经营者身上也流有“道德的血液”,不忘“人诞生在道里”。然而,企业经营者往往对此不以为然,他们念念不忘的,是“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电视剧《中国式关系》中的不法房产商罗世丰,就将此当做“圣经”。实际上,这是一句利欲熏心的话。企业赚钱虽是天经地义,但是,任何人赚钱都要取之有道,利己而不损人。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坑拐蒙骗,假冒伪劣,危害消费者,危害社会,是缺德的行为,也是犯罪的行为,历来为社会所不容。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写了《国富论》,也写了《道德情操论》,意在说明经济活动必须注意自利与利他两个方面,并将其很好地结合起来。美国有两所著名商学院,哈佛与沃顿,为新生安排的入学第一课,都是讲商业使命和商业道德。古今中外的著名企业和企业家,多是重视“铁肩担道义”的。被称为“中国古代经营之神”的胡雪岩,他“神”在哪里?最重要一条,是诚信为本。他的药店大厅里挂有一块名叫“戒欺”的牌匾,上面写着由胡雪岩亲自拟定的文字:“凡是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这块“戒欺”牌匾不是向外挂给顾客看,而是朝里挂着,专门要药店职工铭记的。这一传统如今仍在杭州的胡庆余堂国药号延续。前几年市场热卖所谓来自马来西亚的高档滋补品“血燕”,尽管利润不菲,胡庆余堂发觉为假货后,坚决拒绝销售。这样的企业虽然也要为自己谋利,但决不欺诈他人,不赚昧心钱,自觉“约分”约束自身的私欲,这就活在“道”里了。

企业活在“道”里,身上就流有“道德的血液”,提升了经营品质,同时也利于掌握经营的道理,即事理、规律。古话说得好:信为人之本,人无信不立。实际上,业无信也是不立的。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包括房地产业在内的一切企业要能生长发展,长期不衰,最重要一点就是要有信用信誉。明清时际的徽商,所以能在当时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迅速壮大,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虽为利,非义不取也”。他们当中也有见利忘义的奸商,被人斥之为“徽狗”,但多数能较好处理义利关系。茶商朱文炽贩茶去珠江,到达后错过了大宗贸易时机,新茶就不新了。于是他出售时,自书“陈茶”二字,以示不欺。过去许多历时不衰、绵延长存的百年老店,都是像朱文炽那样,以“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信念,获得顾客的长期信赖。为商不讲信誉,说谎欺诈,也许可以得逞于一时,但终究免不了要摔倒。商以信为本,信誉是商业之魂。当今的房产业欺诈现象频出,在相当程度上已处于失“魂”状态,需要高呼“魂兮归来”,在“道”中健康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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