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位高坠致体表严重损伤的分析与讨论

2017-02-20 20:39崔波柳艳山刘四海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2期

崔波  柳艳山 刘四海

摘 要:通过对3例特高位高坠事件的损伤分析,探讨该特定情况下损伤形成的原理及形成机制。

关键词:特高位高坠;全颅崩裂;粉碎性骨折

在法医实践中,经常可以遇到高坠致死案例,其损伤大都有外轻内重的特点,比较容易判断,但在特高位高坠的致死案例中,此特点往往表现的不明显,本文主要讨论特高位高坠所致的尸表现象。

1案例资料

案例1

某日,赵某,男性,从某高层建筑28层楼顶坠落至6楼平台,当即死亡。楼顶距平台约60米。

现场为平整水泥地面,从28楼楼顶到平台无其他障碍物,尸体呈仰卧位,衣服及腰带均有崩裂,脑组织散在分布于整个平台上,最远处距尸体约15米,未见呈块状脑组织,尸体与北墙之间距尸体2米处可见向北方放射状的血性液体,一直延伸至北墙。

尸表检验见头颅部巨大裂创,全颅崩裂、颅骨双侧颞叶以上部分粉碎性骨折并与尸体脱离,颅腔内未见块状脑组织,颅底可见粉碎性骨折;胸前部可见广泛挫擦伤,左胸前部肋弓处可见约2cm的裂口;右上臂前侧可见大面积的挫擦伤,肘關节处可见一约6cm的裂口,右前臂开放性骨折,骨折处可见一约10cm裂口,左前臂闭合性骨折,外侧可见两处约2cm的创口,左手背侧可见一约4cm的裂口,左手大鱼际及腕关节皮下出血;双侧大腿前侧可见散在的挫擦伤,可触及左胫骨骨折,骨折处见两条约2cm的裂口,左足背侧可见约7cm的裂口;可触及左腓骨骨折,胫前区可见一约1cm的裂口;可触及右腓骨骨折,右足背可见大面积皮下出血。

案例2

某日凌晨2时许,罗某,男性,从某旅店楼顶坠落至地面,当即死亡,楼顶距地面约40米。

现场为平整水泥地面,从楼顶到平台无其他障碍物,尸体呈仰卧位,衣服及腰带均有崩裂,头部有血性液体流出,脑组织散落在尸体四周,最远处距尸体约有9米。

尸表检验见头颅部巨大裂创,全颅崩裂,脑组织溅出,颅底粉碎性骨折。背部、腰背部见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肋骨可触及多发性骨折。双手背可见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可触及掌骨骨折。双大腿闭合性骨折、畸形。左后踝、足跟开放性骨折。右踝开放性骨折。

案例3

某日9时许,刘某从某小区25楼坠落至地面,当即死亡,坠落高度约55米。

现场为平整水泥地面,从25楼到地面无其他障碍物,尸体呈俯卧位,裤子裆部崩裂,脑组织呈放射状散落于地面上,最远处距尸体约10米。

尸表检验见头颅部巨大裂创,全颅崩裂、颅骨额部至枕部粉碎性骨折并与尸体脱离,脑组织已脱离颅腔,可见颅底粉碎性骨折;左腋下至左前胸可见巨大创,左腰部及左前臂背侧可见广泛挫擦伤;右胫骨开放性骨折,骨折处可见一约5cm裂口。

2讨论

高坠伤是指人体由高处坠落碰撞到地面或其他物体所形成的损伤,属钝性暴力损伤,其特点主要表现为:1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尸表主要表现为大片状擦伤及挫伤,少有挫裂伤。2损伤常较广泛,多发生复合性骨折。3多处损伤均由一次暴力所形成。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性。5一般人力暴力难以形成。[1]

本文所列举的这两个案例并非完全表现出上述特点,其中最明显的是内外损伤程度均比较严重。究其原因,影响高坠损伤程度的因素有很多,如坠落高度、中间障碍物、坠落地位、坠落体位和碰撞时间[2],碰撞时间又取决于碰撞物的性状,碰撞物越硬,碰撞时间就越短,碰撞冲击力越大,损伤程度也就越重;坠落高度和碰撞冲击力成正比,即坠落起点越高,碰撞冲击力越大,损伤程度就越重。上述两个案例坠落起点均较高,地面均为水泥地面,坠落过程中均无障碍物,因此损伤特点表现为内外损伤均较严重:全颅崩裂,脑组织溅出,可视及颅底;肋骨多发性骨折,骨折断面可刺破体表达体外,表现为创口;四肢长骨骨折断面刺破皮肤,再加上着地时长骨的运动,致使骨折处皮肤表面表现为较大撕裂创。

故特高位高坠引起的损伤可表现为内外损伤均较严重,损伤广泛合并复合型骨折,多处损伤均由一次巨大暴力形成,常伴有全颅崩裂伴脑组织溅出,骨折处体表部位刺创伤由骨折断端外突引起,因此刺创部位及方向应与骨折断端位置和运动方向一致。

参考文献:

[1]赵子琴.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04.

[2]闵建雄.法医损伤学[M].北京: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