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友善教育 营造和谐“教育场”

2017-02-25 22:10陈立鹏
中小学校长 2017年8期
关键词:教育者价值观青少年

◎ 陈立鹏

开展友善教育 营造和谐“教育场”

◎ 陈立鹏

“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通过对“校园欺凌”的涵义、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等较深入的分析,明确提出,要从根本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必须在校园内广泛深入开展友善教育,营造校园和谐“教育场”。

校园欺凌;友善;友善教育;教育场

一、研究缘起:涵盖在“校园不友善行为”下的“校园欺凌”

近期,自媒体平台上的一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事件说NO!》的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个发生在北京某小学的事件,通过媒体的传播,为更多的人揭开了“校园欺凌”的真实面目。

“校园欺凌”是指一名学生长时间并且重复地施暴于一个或多个学生的负面行为。它不是偶发事件,是长期性且多次发生的事件,并且具有多种存在形式,如暴力欺凌(肉体上的欺凌行为)、言语欺凌(辱骂、嘲弄、恶意中伤)、社交欺凌(团体排挤、人际关系对立)、网络欺凌(以手机简讯、电子邮件、部落格、BBS等媒介散播谣言、中伤等攻击行为)。

在“校园欺凌”事件中,通常存在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两个主体。其中,欺凌者拥有高于被欺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会权力、体力、及过当的管教权,可能是一个或一群人,对被欺凌者进行重复的伤害行为。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主体——被欺凌者,是长期重复地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欺负或骚扰,或是学生被锁定为欺凌对象而成为受凌虐学生,其身心容易受到严重的伤害。“校园欺凌”的范围从简单的一对一到复杂的团体欺凌,其中必然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欺凌者,以及未必每起欺凌事件皆有的协助者。此外,“校园欺凌”中往往还涉及到其他社会角色,如附和者,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保护者,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和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结合我国实际,从广义上讲,“校园欺凌”的提法应该被涵盖在“校园不友善行为”之中。囿于传统文化观念和认知,这种校园不友善行为往往呈现“欺凌边界不明确”、“被旁观者认为是玩笑和打闹”和“绝大多数人不正视欺凌现象”等特点,被披上了一层“小孩子之间打闹”的极具迷惑性的“外衣”,很难引发外界关注。直到近年来,随着媒体的广泛介入,越来越多的校园不友善行为浮出了水面,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才逐渐意识到此类事件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影响、健康影响、行为影响甚至是人格发展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更深远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意识到,校园不友善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处理,极易造成“二度伤害”,其危害性和影响性将更加深远和巨大。

二、原因探析:校园不友善行为存在的土壤

校园不友善行为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家庭、学校和青少年自身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和相互作用。研究表明,来自学校和家庭等影响因素尤为重要。

从家庭因素出发,校园不友善行为是一种学习行为,与孩子的人格养成具有密切联系。家庭教育尤其是来自父母的教育是孩子人格养成中第一个“重要他人”,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资料表明,很少或从未给予孩子关怀的父母,其子女极可能成为校园不友善行为的实施者。事实上,在家庭教育中更多使用权威、斥责、惩罚和冷漠等惩罚性行为的父母,其子女会产生自卑心理。一方面,孩子在校园内极易模仿这些行为,再现父母对待自己的态度,出现了行为偏差;另一方面,孩子因为在家中得不到关怀甚至遭受虐待,更倾向于将痛苦加诸于他人,借以宣泄情绪或获得关注。

从学校因素出发,孩子入学后,学校教师在孩子的身心发展中扮演了与家庭同样重要的角色,教师成为了“亲密他人”。教师的态度和行为的方向与积极程度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思维,决定校园不友善行为的发生与否。有研究表明,关怀和监督并重的教育策略可以有效降低校园不友善行为的发生率。

三、策略研究:用友善教育营造校园和谐的“教育场”

“校园欺凌”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已经成为了校园的一大“顽疾”。为遏制住“校园欺凌”的严重态势,许多国家采取了严厉措施,包括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但从实际效果看,严惩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策略。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教育部等九部门于 2016 年 11 月颁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坚持预防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惩处。要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和源头上讲,必须高度重视友善教育,在校园内广泛深入开展友善教育,建设学校、教育者、家长的联动教育格局,营造校园和谐友善“教育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此,“友善”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要求提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友善”,是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表现,是当前社会现实发展对人与人关系的诉求,是青少年品德养成的重要目标,更是校园和谐不可或缺的黏合剂。

关于“友善”的内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友善”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之一,是个人在社会中建立友谊、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其内涵主要包括心胸开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互谅互让,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以宽广的胸怀关爱他人,有助于他人。学界认为就是与人为善,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友善价值观决定着青少年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既影响青少年的个人成长也影响着校园和谐。由此可见,通过开展友善教育,促进校园和谐友善氛围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校园内开展友善教育,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才能催生校园和谐友善氛围开花结果。

首先,需要规范学校与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等在友善教育中的职责与权利。学校,是通过知识传授、教育、培养等基础手段,培育青少年友善品格形成的主要场所,它与教师、学生、家长等各主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连带关系。对于学校而言,进行知识传授、素质培养、品格养成等教育活动主要依靠教师和内部教育管理人员等主体自主自律开展。如果对校园欺凌事件或校园公共生活冲突解决不当,学校同时存在对学生管理不善,面临着承担行政上的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学校需要规范与教育者之间的权、责、利等各方面的关系,从而充分保障自身的教育权和学生的受教育权。一是要建立学校办学发展、管理运行的根本性制度即学校章程,明确规范学校、教师、学生、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并将开展友善教育纳入到教育者的职责范围,以及建立学生申诉程序、渠道和规范不善行为的惩处机制、善行义举的激励机制,使学生具有正当解决冲突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等。在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彰显学校特色内涵,构建和谐友善校园文化。二是完善相应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对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管理人员等教育者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其实施的效果。通过规范教师和管理者的教育行为,促进友善教育的实施。

其次,教育者与学生之间,需要建立正确的教育关系。这里的教育关系,不是简单地指知识传授的教育关系,而是指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育者同时负有青少年良好品格养成的重要责任。这里既包括授课教师,同时也包括学校内部各个层面的管理者。教育者应该具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友善教育的内在自觉。一是在进行知识传授的过程中,注重将友善价值观渗透到课程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公共美德、公共能力、公共意识的培养;可穿插专题性的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对友善价值观和友善行为进行热烈讨论,着重选取校园实际生活最新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对友善的认同和正确认知,从而达到树立友善价值观的目的。二是在解决学生之间的冲突事件过程中,积极开展友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友善观念,培育友善德性,实行友善行为,友爱、宽容、诚信、爱社会、爱国家、爱大自然,逐渐形成友善价值观。三是行为世范,教育者的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着极强的示范作用,在潜移默化中达到育人目的。因此,教育者首先要提升自身的友善观念,形成友善价值观,在言谈举止、待人处事中做到友善,这样在对学生开展的友善教育中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再次,家长与孩子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人的品格形成的原点……”。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意思是说,同样的话,人们一般更相信关系亲密,感情亲近的人说的;同样的指令,一般首先听从在自己心目中有威望的人所发出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亲密的人,对青少年友善品格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能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一方面,要重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友善品格形成的内涵化和塑造作用,家长对孩子的教养态度、方式方法非常重要,如果家长对孩子过分严厉或溺爱,孩子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现问题,表现为人际关系淡漠,不太会为他人考虑。同时,家长的行为失范对孩子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要重视言传身教、榜样示范,强调循循善诱、循序渐进,注重环境塑造、潜移默化。另一方面,家长要正向引导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正确理解、解决校园公共生活事件、摩擦和冲突,从而积极促成青少年友善品格的形成。

最后,学校与家长之间,需要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很多家校之间的纠纷,由于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充分,造成了不必要的后果。如校园欺凌事件,一般来说不是单次行为,而是长期持续的行为,致使被欺凌的一方遭受长期的折磨,累积起严重后果。如果学校能够将学生在校园中学习生活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反馈给家长,那么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家长将第一时间掌握事情的经过,和学校共同想办法解决好学生之间的冲突、矛盾,以及了解事件处理的整个过程,这样不致于和学校站在对立面,产生家校矛盾;同时,也可能因为及时的信息沟通,及早地将校园不友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因此,建立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增加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理解,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担负起开展友善教育的责任,营造校园和谐友善氛围。

[1] 陈立鹏.学校章程理论与实践——北京市的做法与经验[M].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

[2] 鲁洁.关系中的人:当代道德教育的一种人学探寻[J].教育研究,2002(01):3-9.

[3] 李建华.友善:必须着力倡导的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3-7-6.

(作者: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综合研究室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刘新丽]

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949(2017)08-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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