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礼貌话语的分类研究

2017-03-09 06:13高洁英
关键词:上诉人公诉人礼貌

高洁英

(五邑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江门 529020)

法庭不礼貌话语的分类研究

高洁英

(五邑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江门 529020)

从强性与弱性、直接与间接、积极与消极三个维度探讨法庭不礼貌话语分类发现:法庭强性不礼貌话语包括挑战、诋毁、侮辱、负面断言,而弱性不礼貌话语主要表现为沉默;法庭直接不礼貌话语包括打断、否认、指责、挑战、负面断言,而间接不礼貌话语主要有反问和讽刺;法庭积极不礼貌现象主要有沉默、否认、侮辱、负面断言,而消极不礼貌话语有打断、提醒、指示。

法庭不礼貌话语;不礼貌话语分类;强性不礼貌;直接不礼貌;积极不礼貌

一、前 言

近年来,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有关不礼貌的研究成果呈上升趋势,说明不礼貌研究为近期语用学研究的热点。虽然不礼貌研究成果日渐增多,但是仅有少数学者对法庭语境中的不礼貌现象进行了探讨,比如Johnson & Clifford研究语用(不)礼貌策略构成交叉询问中律师抗辩反击的风格[1]。Archer探讨庭审中律师的攻击,认为律师的攻击并非不礼貌,实为激发对方说出真相[2]。类似研究侧重于从微观角度分析法庭不礼貌话语。国内法庭不礼貌话语研究成果主要从微观角度呈现法庭不礼貌的类型、模式与策略(如Liao[3]、肖明星[4]、柯贤兵[5]、瞿巧玲[6]),缺乏从宏观视角探讨不礼貌话语。本研究语料源自10场真实中国法庭庭审现场,目的是使庭审参与者更好理解法庭不礼貌话语,从强性与弱性、直接与间接、积极与消极三个维度宏观探讨法庭不礼貌话语分类,重点探究不同维度分类下所包含的法庭不礼貌话语策略,以期弥补过往我国法庭不礼貌话语语用分类研究的不足。

二、强性不礼貌与弱性不礼貌

依据不礼貌的程度,我们将不礼貌话语划分为强性不礼貌与弱性不礼貌。如果不礼貌话语的不礼貌程度较高,语气强烈,易引发进一步的正面冲突,我们将其归为强性不礼貌话语;反之,如果不礼貌话语的不礼貌程度较低,语气缓和,较少引发进一步的正面冲突,我们将其归为弱性不礼貌话语。

(一)强性不礼貌

根据语料观察所得,法庭强性不礼貌话语包括挑战、诋毁、侮辱、负面断言,等等。①

1. 挑战

法庭语境下的挑战是指当事人以言语挑战、刺激对方当事人,用意为证明自己清白或激发对方说出真相。如例(1)中,被上述人发出毒誓用以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且说话语气强烈,直接伤害上述人的面子,暗含着上述人诬蔑、撒谎,不礼貌程度高,是一种强性不礼貌。

(1)法官:下面由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上诉人:我可以说,我摸着我自己的良心说,如果说这个车换引擎盖事先通知我了,我知道这个事,我故意装作不知道,我全家老少出门让车撞死完,我就敢对天发誓。如果说对方伪造污蔑我,那对方应该心里头清楚,我希望你们也摸着你们的良心,做事也得凭良心。我只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主持公道。

2. 诋毁

法庭中的诋毁是指在案件事实未查明的情况下,一方用负面语言指出对方的不是,给对方声誉造成明显的侵害。如例(2),在上诉代理人宣读的起诉状中,“阴谋陷阱”是极具负面性、不礼貌程度很高的言词,上述代理人用“阴谋陷阱”来形容被上诉人的行为,在法庭调查尚未开始,案件事实尚未查明的情况下,上述代理人此言词对被上诉人的声誉造成明显的侵害。此外,上述代理人还宣称“被上诉人主观上存有恶意,具有不良目的”,同样,“恶意”、“不良目的”等词负面性强、不礼貌程度很高,再次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声誉,属于强性不礼貌。

(2)法官:现在由上诉人及代理人宣读你方上诉状。

上诉代理人:……上诉人多次要求可以代办上牌,均遭拒绝,原来这是被上诉人已经策划好的阴谋陷阱。被上诉人在庭审过程当中声称,因换机盖儿无法办理上车辆上牌,上诉人当庭就表示为其办理上牌,不存在任何问题,即使更换发动机,照样可以上牌,况且上诉人已经开过相关证明给被上诉人辅助上牌使用。不能上牌的原因在于,被上诉人主观上存有恶意,具有不良目的。

3. 侮辱

法庭语境中的侮辱指采用不正当的语言,使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虽然法庭要求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但侮辱性言词还是客观存在。如例(3)被上诉人称“上诉人基于狭隘的部门利益,公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袒护其下属部门”,“狭隘的部门利益”、“袒护其下属部门”属于不礼貌性很强的言论,直接损害上述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名誉。又如该例中,被上诉人称“上诉人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袒护其下属单位”,“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袒护”同样属于不礼貌程度较高的言论,对上述人进行了侮辱行为。

(3)审判长: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发表你方的答辩意见。

被上诉人: 第一,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机关,在征地管理过程中,被赋有制止违法强拆行为的法定职责,上诉人基于狭隘的部门利益,公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袒护其下属部门。……②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在清远市的征地管理工作中依法被赋有制止、违法强拆行为的职责,上诉人作为主管我省土地管理的厅级单位,应当督促其下级部门严格执法,但上诉人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袒护其下属单位。

4. 负面断言

负面断言在法庭语境下指采用负面的言词进行肯定的陈述。如例(4)中,被上诉人用“变相”、“违法”等负面言词陈述上述人(要求其提供清远市国土资源局被赋有法定职责依据)的行为,语气肯定,把上述人的行为定性为极其负面的行为,不礼貌程度高,属于强性不礼貌的言语。 再如该例中,被上诉人以十分肯定的语气指出上诉人“明显存在程序违法”,再次对上诉人进行语气肯定的负面言论,损害上诉人的名誉,不礼貌程度较高。

(4)审判长: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刚才对认定事实部分的陈述有何意见?

被上述人:……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举证倒置是行政诉讼的特色规则,上诉人在补正材料通知书中是变相、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清远市国土资源局被赋有法定职责的依据,上诉人将在本行政复议案件中由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责任转嫁到申请人身上,明显存在程序违法。

(二)弱性不礼貌

法庭弱性不礼貌话语主要表现为沉默。法庭中的沉默往往是对发问的不予回答。沉默对发问者而言,是一种不礼貌行为,然而沉默的不礼貌程度较低,较少引发进一步的正面冲突,我们将其归为弱性不礼貌话语。如例(5)中,公诉人问被告“为什么要换水?”,被告由于某种原因沉默不言,对公诉人的询问不予回答,其沉默是一种不礼貌行为,但该行为不礼貌程度较低,没有引发进一步的冲突,公诉人随后换个话题继续发问。

(5)公诉人:你平常做什么工作?

被告:给牛柏叶、海参换水。

公诉人:你平常怎么换水?

被告:老板交代什么时候换水就在什么时候换水。

公诉人:为什么要换水?

被告:Ns③

公诉人:在牛柏叶、海参加工的时候,有没有加什么东西?

被告: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

三、直接不礼貌与间接不礼貌

依据不礼貌性是否需要推理,我们将不礼貌话语划分为直接不礼貌与间接不礼貌。如果不礼貌话语仅从表面的意思和形式就能直接得出其不礼貌性,我们将其归为直接不礼貌话语,此类话语法庭中有打断、否认、负面断言,等等。如果不礼貌话语的不礼貌性需要通过推理而得出,我们将其归为间接不礼貌话语,此类话语在法庭中常见有反问和讽刺。

(一)直接不礼貌

观察语料发现,法庭直接不礼貌话语包括打断、否认、指责、挑战、负面断言,等等。

1. 打断

打断是庭审中一种常见现象,法庭打断主要是为了控制和支配,因而冲突和对抗是主要的,合作是次要的[7]。打断呈现出的不礼貌性是直接的,不需要进行推理的。如例(6)对于被抓的地点,被告说了一个较大的地点“电白”,公诉人随即对被告的回答进行打断,用问句“是家里,宾馆还是?”对被抓地点进一步询问。公诉人这种打断被告、抢夺话语权的行为是不礼貌的,其不礼貌性是直接的,不需要推理的。

(6)公诉人:好,最后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

被告人:2月3号。

公诉人:在哪里被抓的?

被告人:电白▼④

公诉人:▲⑤是家里,宾馆还是?

被告人:在酒店被抓的。

公诉人:你是长期住酒店吗?

被告人:对。

2. 否认

否认对方的观点会伤害对方的面子,直接产生不礼貌性,属于直接不礼貌。如例(7),被告用“不是的,完全都不是,跟事实一点都不符合”等十分明确的语言否认原告的观点,直接伤害原告的面子,属于直接不礼貌。

(7)法官:就是七万五那个钱是谁出的?

原告(婆婆):我给我儿子,我儿子,我存有5万块钱,5万块钱,我借的我姑娘的3万,8万块钱给我儿子,去交这个房子款。

法官:好,被告,是这样的吗?

被告(儿媳):不是的,完全都不是,跟事实一点都不符合。没有,从抽着(房号)她就说给我们了,就说家里边老房子给大儿子,这个房子给我们,叫我们自己出钱,加上后面的办理那个土地证,前面是办那个交房款,后面是办房产证,那些钱都是我出的。

3. 指责

指责在法庭中指以责备的口吻指出错误。指责会直接伤害对方的面子,其呈现出的不礼貌性是直接的,不需要进行推理的。如例(8)被上诉人用“熟视无睹”“放任……继续欺压”“剥夺……权利”等负面的、带有责备口吻的言语指出上诉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不作为,该指责直接损害上诉人的公共形象,是直接不礼貌行为。

(8)被上诉人:上诉人收到我方复议申请后,它的态度是怎样的呢?熟视无睹并且放任开发商继续欺压当地群众,作出粤国土资复字(201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剥夺当事人寻求救济的权利。

此外,如前所述,在法庭语境下挑战是以言语挑战、刺激对方当事人,负面断言是采用负面的言词进行肯定的陈述,两者呈现的不礼貌性是直接的,不需要推理的,属于直接不礼貌话语。

(二)间接不礼貌

与直接不礼貌相比较而言,间接不礼貌的不礼貌性需要通过推理而得出,此类话语在法庭中有反问和讽刺等。

1. 反问

反问是用疑问语气表达与字面相反的意义。法庭中的反问往往是对对方观点的否认,产生不礼貌效果。如例(9)中,原告代理人提出“如果你没有提供基本条件,他来你这里学,有什么意义?”,原告用疑问语气来表达被告方若没有提供基本条件(即提供软件),学员来学习就没有意义,暗含的意思是向学员提供软件是基本条件,从而否认被告方没有提供软件的观点。根据反问的修辞特征,原告表达的意思需要通过一定的推理得出,原告通过反问对被告观点进行否认,从而产生的不礼貌效果。

(9)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质证意见有无补充说明?

原告代理人:几点回应:……第三点,作为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上机实践操作的软件条件,这是一个基本的,否则的,学员为什么花两万块钱浪费一年时间在你这个学校?如果你没有提供基本条件,他来你这里学,有什么意义?

2. 讽刺

法庭中的讽刺是用傍敲侧击的方法或嘲笑的语言指出对方的错误。如例(10)中,上诉代理人说“针对他说的,我希望他对这个《行政法》好好理解,消化一下。”该话语表面意思是建议被上诉人好好理解《行政法》,暗含的意思是被上诉人对《行政法》不理解或理解不透彻,他所说的不对或没有依据。上诉代理人的话语是对被上诉人的一种讽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其行为的不礼貌性通过一定的推理得出,属于间接不礼貌。

(10)审判长:上诉人有何补充意见?

上诉代理人:针对他说的,我希望他对这个《行政法》好好理解,消化一下。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应当理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四、积极不礼貌与消极不礼貌

Culpeper认为积极不礼貌是损害听话人积极面子的行为,消极不礼貌是损害听话人消极面子的行为[8] 349-367。积极面子指积极的个人形象(self-image)或品格(personality),特别是个人形象被欣赏、被认可。消极面子指个人领域受保护,不被打扰的权利,比如自由行动和不被强加行动[9]。Culpeper列举了积极不礼貌有忽视、冷漠、寻找分歧、使他人感到不适,等等,消极不礼貌有恐吓、轻蔑、言语或行动干涉他人空间、使言语或行动中止,等等[8]69。在法庭语境中,积极不礼貌有沉默、否认、侮辱、负面断言等,消极不礼貌有打断、提醒、指示等。

(一)积极不礼貌

法庭积极不礼貌现象主要有沉默、否认、侮辱、负面断言,等等。如前所述,沉默是对发问者的提问不予回答。沉默造成发问者的提问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损害发问者的积极面子,属于积极不礼貌现象。否认对方的观点,不认可对方的观点,直接伤害对方的积极面子,否认属于积极不礼貌。侮辱和负面断言都直接损害对方的人格或名誉,同样属于积极不礼貌行为。

(二)消极不礼貌

法庭消极不礼貌现象主要有打断、提醒、指示,等等。打断他人的话语,干扰他人的言语自由,损害他人的消极面子,打断属于消极不礼貌。

1. 提醒

法庭中的提醒指说话人从旁指点,促使听话人注意。该指点本质上打扰听话人的聆听自由,损害听话人的消极面子。如例(11),辩护人用“提醒法庭注意”,促使合议庭注意辩护人强调的重点,即随后“诈骗、信用卡诈骗都是要取得被害人金钱情况下才能够成立” 的话语。辩护人对合议庭吸取信息的行为加以干扰,打扰合议庭听取信息的自由,损害合议庭的消极面子,属于消极不礼貌行为。

(11)辩护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对涉案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商量策划是没有事前参与的,诈骗、信用卡诈骗都是在已经骗得金额的情况下,被告人才参与的,被告人是没有参与打电话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将钱打到卡上,而是在被害人已经将钱打入卡内,在同案人的指使下才去取钱的,关于信用卡诈骗,被告人没有参与伪造银行卡,没有参与骗取密码,而是在同案人骗得的密码,伪造好银行卡之后为同案人提供杨伟文金店进行消费便利,提醒法庭注意,诈骗、信用卡诈骗都是要取得被害人金钱情况下才能够成立,而之前骗钱,被告人是没有参与的。

2. 指示

法庭中的指示指法官对即将进行的审判活动规定一定的行为标准。从言语行为角度看,法官对审判活动参与者制定行为标准,限制行为人的行动自由,属于消极不礼貌。但限于法庭这种特殊的语境,这种消极不礼貌恰恰是法律允许的,将有利于庭审的正常进行。如例(12)中,审判长做出“针对原告的起诉”、“简要陈述”的指示,对被告发言的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和方式(简要陈述)加以限制,属于消极不礼貌行为。

(12)审判长:请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简要陈述你方的答辩意见。

五、结束语

从强性与弱性、直接与间接、积极与消极三个维度我们探讨了法庭不礼貌话语分类。法庭强性不礼貌话语包括挑战、诋毁、侮辱、负面断言,而弱性不礼貌话语主要表现为沉默;法庭直接不礼貌话语包括打断、否认、指责、挑战、负面断言,而间接不礼貌话语主要有反问和讽刺;法庭积极不礼貌现象主要有沉默、否认、侮辱、负面断言,而消极不礼貌话语包含了打断、提醒、指示。法庭不礼貌话语的分类研究有助于庭审参与者认识法庭不礼貌现象,同时为探讨法庭不礼貌话语及其引发的回应提供有益的参考。

注释:

① 借鉴Brown & Levinson(1987)对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以及Culpeper(1996)对积极不礼貌与消极不礼貌形式所采取的开放式列举方式,本文对强性不礼貌与弱性不礼貌、直接不礼貌与间接不礼貌、积极不礼貌与消极不礼貌均采用开放式列举的方式,即列出本文作者语料观察所得的形式,但不限于文中所列的形式。

② 因答辩意见较长,具体内容不属于本文研究范围,故略去。下同。

③ Ns表示停顿时间超过1秒以上。

④ “▼”表示打断。

⑤ “▲”表示被打断。

[1] JOHNSON A,CLIFFORD R. Polite incivility in defensive attack: Strategic politeness and impoliteness in cross-examination in the David Irving vs. Penguin Books Ltd and Deborah Lipstadt trial [J]. Journal of Politeness Research-Language Behaviour Culture, 2011(1): 43-71.

[2] ARCHER D. Libelling Oscar Wilde: The case of Regina vs. John Sholto Douglas [J]. Journal of Politeness Research-Language Behaviour Culture, 2011(1): 73-99.

[3] LIAO M. 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J]. Text & Talk, 2009(2): 175-199.

[4] 肖明星. 法庭话语中的不礼貌现象研究 [D]. 湖南:湖南科技大学,2012.

[5] 柯贤兵. 法庭调解中不礼貌话语博弈策略研究 [J].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14 (3):45-50.

[6] 瞿巧玲. 不礼貌原则下的法庭冲突话语分析 [D].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7] 廖美珍. 法庭话语打断现象与性别研究 [J]. 当代修辞学,2015 (1):43-55.

[8] CULPEPER J. Towards an anatomy of impoliteness [J]. Journal of Pragmatics, 1996(3).

[9] BROWN P,LEVINSON S C. 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61.

[责任编辑李夕菲]

1009-1513(2017)04-0090-03

2017-4-22

本文为广东省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法庭冲突性话语不和谐取向的语用研究”(批准号:JM2016C44)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高洁英(1981—),女,广东江门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法律语言学、语用学研究。

A

1009-1513(2017)04-00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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