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2017-03-09 22:27
环球市场 2017年32期
关键词:建成区总体规划二者

白 雪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白 雪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规划指的是基于当前的城市环境对城市未来进行展望,继而做出的城市规划战略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的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利用而做出的相应的规划。为了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镇合理规划,就要将这二者进行有效结合,协调发展。本文主要对二者结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以期促进二者更好的协调发展。

城镇规划;土地利用;协调

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极其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城市发展和建设用地需要,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充分发挥城镇规划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调控作用。但现时二者往往存在一定矛盾,应予以协调。这有利于优化土地及空间资源的配置,遏制建设用地不断扩张的势头,切实保护好珍贵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节约每一寸土地,为城乡居民创造美好的生活空间、美化居住环境并提高生活质量。

1、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问题

1.1 作用及任务的差异

对城市规划而言,其规划的主要是在一段时间内的城镇发展主要方向、发展目标、土地利用率、和相应的城市建筑以及其他的项目建设,还包括设计这些项目的具体发展规划布置等。城镇规划对城镇的整体发展建设做好了铺垫,且对于城镇经济发展策略的具体落实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城镇规划分析的主要是城镇的经济发展,文化、科技的发展以及社会的整体进步,当然,对于城市中基础设施的完善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确保城镇个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而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说,其面向的主要是当前阶段的经济发展,所以其计划制定也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而言,且要对当前阶段的环境保护及土地利用二者之间协调发展做出相应的规划,并明确了具体的土地利用方向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的主要是当前阶段与土地有关的各种指标设定,在整体规划中,将把农田保护、土地利用及相应的建筑规划融入到整体的规划建设中来。

1.2 规划用地分类和评价系统一不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构成而确定,共分为8大类。城镇规划中城镇用地的分类主要按土地的使用性质来确定,共分为9大类,用地方式主要为建设用地。

土地规划中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是根据土地对某种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进行的,由土地适宜类—土地适宜等—土地限制型三级组成。城镇规划中城镇用地适宜性评价则是根据是否适宜建设分为三类:一类用地,适宜修建的用地;二类用地,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三类用地,不适宜修建的用地。

1.3 用地规模统计差异

城镇的用地情况是由相应的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管理统计,其统计的实际面积包括主要是针对建成区的水域及未被利用的土地,还有少部分的非建成区的少部分土地等。但在实际统计中由于行政部门统计的多半是建成区的土地面积,而不包括少部分的非建成区。城市的用地规划包括预留建设用地、污染企业安置区以及末期的建成区面积,并将这些确定为实际用地。但是在城镇规划中,应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来进行相应的统计。

2、优化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 对规划编制体制进行创新

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者之间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规划编制的问题,由于在具体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其并没能展现出相应的科学性,更没能将其严格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再加上二者并没有做到很好的衔接,其实也就是说二者在编制体制上缺少一定的创新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对着两个规划进行一定程度的协调,并且要对其具体的编制体制进行创新,可以借助相关法律形式,对这两者在具体的实施形式、对象、关系和目标上面可进行确定。再者,还要对二者在实施细则、办法、理念和具体的实施范围上给予全面研究探讨,进而确保二者之间顺利协调发展。

2.2 走“内涵挖潜”的城镇建设道路

当前,城镇规划应转变思想,改变以外延扩张为主的“摊大饼”式的粗放的城镇建设方式,转到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城镇空间效益的“内涵挖潜”的集约型建设道路上来。这要求城镇规划首先具有“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然后在规划时,更科学、更精密、更详尽地安排好每一块地的建设,充分利用城镇空间,适当增加建筑密度、容积率、更详尽地安排好每一块地的建设,充分利用城镇空间,适当增加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目前许多城镇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都很低,开发改造潜力很大。另外,加强对旧城的改造,提高旧城的土地效益,使旧城用地布局、结构和功能更紧凑合理。由于旧城改造所需资金和拆迁工作的难度远比开发郊区大,导致城镇建设不断的向郊区扩张,应该从政策和地价、税费等方面积极支持旧城改造和限制郊区开发,减轻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压力。

2.3 明确规划分工及内容

在建立城镇规划阶段,要对城镇的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并对城镇范围内的所有村庄、产区分布和镇区分布进行统一规划,同时还要提出城镇规划所起的作用、相应的发展规模、发展形势等。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其主要内容是对农业耕地进行一定的保护和对农业用地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在这个阶段要给与农用地时适当的保护,以防农用地向建筑用地或者其他用地的方向转变。此外,针对国家提出的各项产业项目政策要进行积极的落实执行,并对相应的产业用地进行合理地分配和安排,进而有效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

3、结束语

我国的城乡统筹改革不断深入,对于土地的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注意充分合理地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之间的关系,确保二者能够互相辅助,相得益彰,共同为土地的利用、配置提供重要依据,从而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促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进而实现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于志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如何协调发展[J].河南建材,2016,(05):257.

[2]张付民.浅析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科技经济导刊,2016,(05):110.

[3]张存,袁庆娟.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西藏科技,2007,(07):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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